[发明专利]一种可对作物进行监控的无人机在审
申请号: | 201610995329.5 | 申请日: | 2016-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915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31 |
发明(设计)人: | 韦红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韦红兰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44248 | 代理人: | 胡吉科 |
地址: | 545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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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作物 进行 监控 无人机 | ||
1.一种可对作物进行监控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机本体,摄像头,显示屏,中央处理单元,其中摄像头用于拍摄作物的视频、图片,显示屏用于显示图片,中央处理单元用于控制摄像头的拍摄角度、控制无人机的巡航路线;
所述中央处理单元包括中央处理器CPU,通信单元,存储单元,所述存储单元用于存储所拍摄的视频、图片;CUP用于对拍摄视频、图片进行分析,并记录在存储单元和显示在显示屏上;所述通信单元用于与管理人员远程沟通,用于接收控制巡航速度、路线的信号、拍摄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对作物进行监控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处理单元将同一批次播种的作物田的视频、图片进行相互对比,选出异常的区,并记录,通知管理人员。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对作物进行监控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处理单元将同一批次播种的作物田的视频、图片与标准作物的视频、图片进行对比,如果两者存在明显的误差,则给出存在误差较大的区的编码,并记录,通知管理人员。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可对作物进行监控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中央处理单元根据管理人员的标示,再次出发,前往标示为需再次确认的区进行详细、低空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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