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1042761.9 | 申请日: | 2016-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40169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5 |
发明(设计)人: | 大野晃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铃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L58/10 | 分类号: | B60L58/10;B60L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 代理人: | 权鲜枝;张艳凤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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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车辆 控制 装置 | ||
提供一种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能保护使平滑电容器积蓄的电荷强制放电的强制放电电路的放电电阻,该平滑电容器是使逆变器与高压电池之间的电压平滑化的。在混合动力车辆处于停车时(步骤S2),INVCM在判断切断构件已切断第3蓄电装置提供的电力的情况下(步骤S1),控制强制放电电路对平滑电容器积蓄的电荷进行强制放电(步骤S4),在混合动力车辆处于行驶时(步骤S2),INVCM在判断切断构件已切断第3蓄电装置提供的电力的情况下(步骤S1),控制强制放电电路不对平滑电容器积蓄的电荷进行强制放电。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以往,在专利文献1中提出了如下技术:在具备高压电源的车辆中具备:继电器,其在高压电源和车辆的电源线之间夹装有接点;切断构件,其是人为地操纵的构件,在比继电器靠电源侧切断高压电源的输出;禁止单元,其在检测出用于操纵切断构件的操作时,禁止继电器接点的闭合;驾驶行为检测单元,其检测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评价单元,其基于驾驶行为检测单元的检测结果来评价操作检测单元的检测结果;以及解除单元,其在由评价单元判断操作检测单元的检测结果不是检测出用于操纵切断构件的操作的情况下,解除禁止单元对继电器接点闭合的禁止。
专利文献1:特开2001-320801号公报
发明内容
在具有高压电池、逆变器以及电动机的电动车辆中设有平滑电容器,高压电池生成直流电,逆变器将高压电池生成的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电动机由逆变器所转换的交流电驱动,平滑电容器对逆变器和高压电池之间的电压进行平滑化。
这种电动车辆在进行用于操纵切断构件的操作、即操作高压电池、逆变器和电动机等以高压发挥功能的构件的情况下,由切断构件切断高压电池的输出,从而确保维修和检查时的安全性。
即使由切断构件切断高压电池的输出,由于平滑电容器中积蓄有电荷,因此为了确保维修和检查时的安全性,也需要使平滑电容器积蓄的电荷强制性地放电。
因此,在现有的电动车辆中设有使平滑电容器积蓄的电荷强制放电的强制放电电路。强制放电电路具有:用于使平滑电容器积蓄的电荷转换为热的放电电阻;以及切换是否使电流流到放电电阻的开关。
强制放电电路的开关由计算机单元控制。即,在进行用于操纵切断构件的操作的情况下,计算机单元将强制放电电路的开关接通,使平滑电容器积蓄的电荷强制放电。
作为这种电动车辆,电动机与驱动轮联动的车辆在行驶中电动机有时作为发电机发挥功能。在该状态下,例如在检测出用于操纵切断构件的操作的情况下,强制放电电路的开关接通,由作为发电机发挥功能的电动机发出的过量的电流有可能会流入强制放电电路的放电电阻。
这样,专利文献1所提出的现有技术由于没有考虑车辆行驶时检测出用于操纵切断构件的操作的情况,因此存在有可能无法保护使平滑电容器积蓄的电荷强制放电的强制放电电路的放电电阻的问题,该平滑电容器是使逆变器和高压电池之间的电压平滑化的。
因此,本发明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能保护使平滑电容器积蓄的电荷强制放电的强制放电电路的放电电阻,该平滑电容器是使逆变器和高压电池之间的电压平滑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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