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制备用于银催化剂的氧化铝载体的方法及银催化剂有效
申请号: | 201611126332.X | 申请日: | 2016-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0761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3 |
发明(设计)人: | 李旻旭;林伟;蒋军;李金兵;林强;廉括;曹淑媛;高立新;孙向华;隗永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01J32/00 | 分类号: | B01J32/00;B01J21/04;B01J23/50;B01J35/10;C07D303/04;C07D30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吴大建;桑胜梅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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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制备 用于 催化剂 氧化铝 载体 方法 | ||
1.一种制备银催化剂用的氧化铝载体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将可燃尽固体颗粒材料与凡士林进行预混合,得到膏状含固体颗粒的固体混合物;
S2,制备包含三水氧化铝、假一水氧化铝和氟化物矿化剂的混合物料;
S3,将步骤S1中的膏状含固体颗粒的固体混合物和步骤S2中的混合物料进行混合,并添加酸液捏合,捏合物料成型后进行干燥和焙烧,得到所述载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1中,基于所述膏状含固体颗粒的固体混合物的总重量,可燃尽固体颗粒材料的含量为10-50wt%;凡士林的含量为50-90wt%。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可燃尽固体颗粒材料的含量为30-50wt%;凡士林的含量为50-70wt%。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1中,所述可燃尽固体颗粒材料的体积平均粒径在0.1-2000μm,灰分含量小于1wt%。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燃尽固体颗粒材料与凡士林的质量比为0.1:1-1:1。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燃尽固体颗粒材料与凡士林的质量比为0.4:1-1:1。
7.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1中,所述可燃尽固体颗粒材料选自石油焦、碳粉、石墨烯粉和淀粉中的一种或多种。
8.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2中,基于重量计,在所述混合物料中,三水氧化铝的含量25-80wt%,假一水氧化铝的含量为10-65wt%,氟化物矿化剂的用量为0.05-8.0wt%。
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三水氧化铝选自α-三水氧化铝、β-三水氧化铝或其混合物。
10.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2中,氟化物矿化剂选自氟化铵、氟化铝和四丁基氟化铵中的一种或多种。
11.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三水氧化铝与假一水氧化铝的质量比为0.5:1-5:1。
12.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2中,所述混合物料中包括钡助剂。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钡助剂为硫酸钡、碳酸钡和氧化钡中的一种或几种。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钡助剂在所述混合物料中的含量为5wt%以下。
1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3中,所述步骤S1中的膏状含固体颗粒的混合物与步骤S2中混合物料的质量比为1:3-1:50。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1中的膏状含固体颗粒的混合物与步骤S2中混合物料的质量比为1:5-1:10。
17.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3中,所述捏合用的酸液为硝酸、乙酸或柠檬酸中一种或多种的水溶液。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酸液的浓度为10-80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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