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机固定架和摄像机固定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1269735.X | 申请日: | 2016-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594468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02 |
发明(设计)人: | 赵凯龙;李月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06 | 分类号: | F16M11/06;F16M11/18;F16M13/02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李爱华 |
地址: | 317000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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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机 固定 装置 | ||
1.一种摄像机固定架(30),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支撑轴(313)、第一旋转套筒(320)、第二支撑轴(331)、第二旋转套筒(333)、安装座(34)以及旋转支架(35),所述第一支撑轴(313)的一端形成第一凸台部(311),所述第一旋转套筒(320)可转动地套设在所述第一凸台部(311)的外周面上,所述第一旋转套筒 (320) 上固定有一连接部 (323) ,所述连接部(323) 与所述第二支撑轴 (331) 相对设置在所述第一旋转套筒 (320) 上; 所述第二支撑轴(331)固定在所述第一旋转套筒(320)上,所述第一支撑轴(313)的轴线与所述第二支撑轴(331)的轴线垂直,所述第二支撑轴(331)的一端形成第二凸台部(332),所述第二旋转套筒(333)可转动地套设在所述第二凸台部(332)的外周面上,所述安装座(34)固定在所述第二旋转套筒(333)上,所述安装座(34)用于安装摄像机;所述旋转支架 (35) 的一端与所述连接部 (323) 可转动地连接,所述旋转支架 (35) 的另一端与所述安装座 (34) 固定连接 。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机固定架(3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旋转套筒(320)的侧壁上设有一缺口(321),所述第一旋转套筒(320)在所述缺口(321)侧连接有第一调节把手(322),所述第一调节把手(322)用于将所述第一旋转套筒(320)锁紧在所述第一凸台部(311)上或者将所述第一旋转套筒(320)从所述第一凸台部(311)上松开。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机固定架(3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节把手(322)包括第一固定部(322a)、第二固定部(322b)及操作杆(322c),所述第一固定部(322a)和所述第二固定部(322b)通过所述操作杆(322c)连接,所述第一固定部(322a)和所述第二固定部(322b)分别固定在所述第一旋转套筒(320)上且位于所述缺口(321)两侧。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机固定架(3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节把手(322)还包括连杆(322d),所述连杆(322d)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固定部(322a)固定连接,所述连杆(322d)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支撑轴(331)的侧壁固定连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机固定架(3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旋转套筒(333)的侧壁上设有一缺口(333a),所述第二旋转套筒(333)在所述缺口(333a)侧安装有第二调节把手(334),所述第二调节把手(334)用于将所述第二旋转套筒(333)锁紧在所述第二凸台部(332)上或者将所述第二旋转套筒(333)从所述第二凸台部(332)上松开。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摄像机固定架(3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调节把手(334)包括第一端部(334a)、第二端部(334b)及操作杆(334c),所述第一端部(334a)和所述第二端部(334b)通过所述操作杆(334c)连接,所述第一端部(334a)和所述第二端部(334b)分别固定在所述第二旋转套筒(333)上且位于所述缺口(333a)两侧。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摄像机固定架(30),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34)固定在所述第二调节把手(334)的第一端部(334a)上,使所述安装座(34)通过所述第二调节把手(334)固定在所述第二旋转套筒(333)上。
8.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摄像机固定架(30),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固定架(30)还包括安装套筒(312),所述第一支撑轴(313)远离所述第一凸台部(311)的一端设置在所述安装套筒(312)内,所述安装套筒(312)上设有升降摇把(314)用于驱动所述第一支撑轴(313)相对所述安装套筒(312)上下移动。
9.一种摄像机固定装置(100),其特征在于:包括呈弧形结构的底盘(10) 和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摄像机固定架(30),所述摄像机固定架(30)可滑动地安装在所述底盘(10)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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