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船舶违法行为自动取证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52338.6 | 申请日: | 2016-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84759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13 |
发明(设计)人: | 王成;李庆徽;陈灿灿;曹文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芜湖海事局;武汉因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3/00 | 分类号: | G08G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驰纳智财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7 | 代理人: | 孙海波 |
地址: | 241000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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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船舶 违法行为 自动 取证 系统 | ||
1.一种船舶违法行为自动取证系统,包括AIS通信服务器、GPS通信服务器、VTS通信服务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摄像机、违法取证服务器,所述摄像机与所述违法取证服务器相连;
还包括违法报警服务器,所述违法报警服务器与所述违法取证服务器相连;
所述GPS通信服务器、所述AIS通信服务器、所述VTS通信服务器与所述违法报警服务器相连;
所述违法报警服务器配置成具有通过实时接收的所述GPS通信服务器、所述AIS通信服务器、所述VTS通信服务器的通信信号,对于违反航行规定的船舶进行监控,并将违法船舶的数据发送给所述违法取证服务器的功能;
所述违法取证服务器配置成具有通过所述违法船舶的数据指示所述摄像机进行拍照的功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违法行为自动取证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应用服务器,所述应用服务器分别与所述违法报警服务器和所述违法取证服务器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违法行为自动取证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处罚查询终端,所述处罚查询终端与所述应用服务器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违法行为自动取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为夜视透雾联动摄像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船舶违法行为自动取证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云台,所述云台上架设所述摄像机。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船舶违法行为自动取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采用激光分光镜头。
7.根据权利要求4或6所述的船舶违法行为自动取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还包括激光照明器,所述激光照明器与所述激光分光镜头配合使用。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船舶违法行为自动取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还包括一体式防护罩,所述一体式防护罩与激光夜视透雾联动摄像机配合使用。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船舶违法行为自动取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罚查询终端包括违法查询模块。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船舶违法行为自动取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罚查询终端还包括违法缴费查询模块。
11.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船舶违法行为自动取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罚查询终端还包括警情信息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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