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轨道交通电动轻便车有效
申请号: | 201621155046.1 | 申请日: | 2016-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206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6 |
发明(设计)人: | 徐英强;张忠义;闫玉池;朱茂才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合志永通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1D15/12 | 分类号: | B61D15/12 |
代理公司: | 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471 | 代理人: | 周宇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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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轨道交通 电动 便车 | ||
1.一种轨道交通电动轻便车,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底盘(3)、第二底盘(4)、设置在所述第一底盘(3)下部的第一轨道轮(1)、设置在所述第二底盘(4)下部的第二轨道轮(2)、动力系统(7)、护栏(5)和车座(6),所述第一底盘(3)沿轨道前进方向的后侧边缘设置有至少一个插槽(13),所述第二底盘(4)沿轨道前进方向的前侧边缘设置有与至少一个所述插槽(13)一一对应的插板(14),每个所述插板(14)和每个所述插槽(13)可拆卸连接,所述护栏(5)可拆卸的设置在所述第一底盘(3)的上部的前边缘,所述车座(6)设置在所述第二底盘(4)的上部,所述动力系统(7)用以给所述第一轨道轮(1)提供动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轨道交通电动轻便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手动制动器(8),包括手动操作部和与所述手动操作部连接的第一制动部,所述第一制动部设置在所述第一轨道轮(1)上,所述手动操作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底盘(3)的上部,通过拉动所述手动操作部使所述第一制动部对所述第一轨道轮(1)进行制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轨道交通电动轻便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脚动制动器(9),包括脚动操作部和与所述脚动操作部连接的第二制动部,所述第二制动部设置在所述第一轨道轮(1)上,所述脚动操作部设置在所述第二底盘(4)的上部,通过拉动所述脚动操作部使所述第二制动部对所述第一轨道轮(1)进行制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轨道交通电动轻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系统(7)包括电池、电机和调速装置,所述电机与所述第一轨道轮(1)连接,所述电池和所述调速装置与所述电机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轨道交通电动轻便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手把(10),所述手把(10)设置在所述护栏(5)上,且所述手把(10)上设置有显示器(11),所述显示器(11)与所述动力系统(7)电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轨道交通电动轻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调速装置设置在所述手把(10)内,通过旋转所述手把(10)调节所述电池电量的输出。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轨道交通电动轻便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开关(12),所述开关(12)设置在所述护栏(5)上且与所述电池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轨道交通电动轻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护栏(5)的下部设置有至少一个第一销孔,所述第一底盘(3)的上部前边缘处设置有与至少一个所述第一销孔一一对应的第一插销(15),每个所述第一插销(15)与每个所述第一插孔可拆卸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轨道交通电动轻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座(6)的下部设置有多个第二销孔,所述第二底盘(4)的上部边缘处设置有与多个所述第二销孔一一对应的第二插销(16),每个所述第二插销(16)与每个所述第二插孔可拆卸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轨道交通电动轻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底盘(4)的上部设置有工具槽(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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