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PHC非等厚产品成型模具有效
申请号: | 201621468778.6 | 申请日: | 2016-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173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11 |
发明(设计)人: | 李国铭 | 申请(专利权)人: | 溧阳市山湖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44/08 | 分类号: | B29C44/08;B29C44/58;B29C33/4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22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phc 产品 成型 模具 | ||
1.PHC非等厚产品成型模具,所述PHC非等厚产品是在厚度基本一致的主体PHC产品上具有突出部,所述成型模具包括相对的上模、下模,上模与下模之间具有与主体PHC产品厚度相应的主模腔,其特征是:在上模与下模之间还具有一个副模腔,所述副模腔的形状、高度与突出部的形状、厚度相对应;在形成主模腔的相对的上模或下模内表面具有与主模腔相通的凹入部,凹入部的形状、深度与所述的突出部的形状、厚度相对应,凹入部相对于主模腔的位置与突出部相对于主体PHC产品的位置相对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PHC非等厚产品成型模具,其特征是:副模腔位于上模或下模主模腔周边的废料区。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PHC非等厚产品成型模具,其特征是:突出部的厚度为主体PHC产品厚度的0.6-1.4倍。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PHC非等厚产品成型模具,其特征是:主体PHC产品厚度为16-20mm,突出部厚度为13-17m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PHC非等厚产品成型模具,其特征是:PHC非等厚产品为汽车行李箱盖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溧阳市山湖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溧阳市山湖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1468778.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