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网状结构体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24682.7 | 申请日: | 2016-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32356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4 |
发明(设计)人: | 小渊信一;谷中辉之;涌井洋行;仓本隆宏;福西范树;井上拓勇;安井章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洋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D04H3/011 | 分类号: | D04H3/011;A47C27/12;A47G27/02;B68G3/00;D04H3/018;D04H3/16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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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网状结构 | ||
1.一种网状结构体,其为由热塑性弹性体连续线状体构成的具有三维无规环接合结构的网状结构体,所述热塑性弹性体连续线状体是纤维直径为0.1mm以上且3.0mm以下的聚酯系热塑性弹性体连续线状体和聚烯烃系热塑性弹性体连续线状体中的任意热塑性弹性体连续线状体,
在所述网状结构体的厚度方向上存在有如下区域:主要由具有实心截面的纤维构成的实心截面纤维主区域;主要由具有中空截面的纤维构成的中空截面纤维主区域;和,位于所述实心截面纤维主区域与所述中空截面纤维主区域之间的所述具有实心截面的纤维与所述具有中空截面的纤维混合存在而成的混合存在区域,
对于所述实心截面纤维主区域和所述中空截面纤维主区域,具有该截面的纤维根数相对于该区域中所含的总纤维根数所占的比率为90%以上,
所述网状结构体的从所述实心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的750N恒定载荷反复压缩后的实心截面纤维主区域侧残余应变和从所述中空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的750N恒定载荷反复压缩后的中空截面纤维主区域侧残余应变均为20%以下,
所述实心截面纤维主区域侧残余应变与所述中空截面纤维主区域侧残余应变之差为10点以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状结构体,其表观密度为0.005g/cm3以上且0.20g/cm3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网状结构体,其中,所述具有中空截面的纤维与所述具有实心截面的纤维相比,具有粗的纤维直径,所述具有实心截面的纤维与所述具有中空截面的纤维的纤维直径之差为0.07mm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网状结构体,其中,从所述实心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的压缩25%时硬度与从所述中空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的压缩25%时硬度之比为1.03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网状结构体,其中,从所述实心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的压缩40%时硬度与从所述中空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的压缩40%时硬度之比为1.05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网状结构体,其中,从所述实心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的压缩挠曲系数与从所述中空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的压缩挠曲系数之差为5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网状结构体,其中,从所述实心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的滞后损耗与从所述中空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的滞后损耗之差为5点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网状结构体,其中,所述热塑性弹性体连续线状体为所述聚酯系热塑性弹性体连续线状体,
从所述实心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和从所述中空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的滞后损耗均为30%以下。
9.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网状结构体,其中,所述热塑性弹性体连续线状体为所述聚烯烃系热塑性弹性体连续线状体,
从所述实心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和从所述中空截面纤维主区域侧加压时的滞后损耗均为60%以下。
10.一种缓冲材料,其在缓冲材料内部包含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9中任一项所述的网状结构体,且能以表里两用的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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