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门锁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680033293.0 | 申请日: | 2016-04-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3554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3 |
发明(设计)人: | C·富赫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开开特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85/26 | 分类号: | E05B85/26;E05B85/02;E05B77/3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11247 | 代理人: | 刘丹,吴鹏 |
地址: | 德国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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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门锁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门锁系统,包括机动车门锁和与该机动车门锁相互作用的、带有锁销的锁保持件,还包括被布置在机动车门锁中的锁定装置,该锁定装置主要由转动锁叉和锁定爪组成,机动车门锁系统还包括作用于锁定装置的致动杆机构,其中,转动锁叉以能围绕轴转动的方式被支承在锁盒中和/或上,在锁销进入锁定装置中的进入运动结束时以及在所述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该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锁销布置为沿进入方向间隔开地位于转动锁叉的轴前方。
背景技术
机动车门锁系统在其基本构造方面由机动车门锁和与该机动车门锁相互作用的、带有锁销的锁保持件组成。锁保持件通常构造成U形,其中,锁销限定U的底部。由此,锁销可以与被布置在机动车门锁中的锁定装置相互作用。该锁定装置主要由转动锁叉和锁定爪组成。
机动车门锁通常被布置在机动车门上或中,而与该机动车门锁相互作用的、带有锁销的锁保持件通常出现在车身侧。此外,锁保持件例如可以被连接在机动车车身的B柱或C柱上。原则上也可以采用相反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锁保持件被连接在机动车门上,而机动车门锁出现在机动车车身中或上。这些实施方式经常在后舱盖锁中实现。
为了锁住机动车门和因此锁住机动车门锁系统,锁销移入锁定装置中。与此相对应的是锁销进入锁定装置中的进入运动。在沿进入方向进入锁定装置中的这种进入运动结束时以及在该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锁销被间隔开地布置在转动锁叉的轴前方。锁销的进入方向在此通过其运动在有关的锁定过程和与其相关联的、锁销进入锁定装置中的进入运动中限定和预先设定。
属于此类的、根据文献WO 2014/082620A2的现有技术描述了一种这样的机动车门锁系统。在此,转动锁叉的轴的至少一个区域被布置在转动锁叉的进入开口的内端部旁边和/或前方。通过在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并且在锁销进入锁定装置中的进入运动结束时将锁销间隔开地放置在转动锁叉的轴前方,与相应的现有技术相比获得特殊优点。实际上,在这种机动车门锁系统中可以观察到特别大的锁分比()。
锁分比是在通常由门橡胶密封施加的保持不变的力施加于机动车门锁系统上时两个杠杆臂的转矩比或长度比。第一杠杆臂或第一杠杆出现在转动锁叉的轴与主锁定件(或预锁定件)之间。主锁定件通常对应于转动锁叉上的主锁定缺口,在锁定装置处于主锁定状态中时锁定爪落到该主锁定缺口中。
该第一杠杆臂或第一杠杆可以和第二杠杆臂或第二杠杆相比。该第二杠杆在锁销与转动锁叉的轴之间被观察到。两个杠杆臂一者表明主锁定缺口与转动锁叉的轴(第一杠杆)之间的间距,而另一者表明在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的锁销与所述的轴(第二杠杆)之间的间距。
由于两个杠杆臂或杠杆垂直于门橡胶密封作用于锁销的力,因此这两个杠杆臂或杠杆对应于作用于转动锁叉的轴的相应的转矩。实际上,原来的转矩作用于转动锁叉的轴并且和第二杠杆或第二杠杆臂这样起作用,即转动锁叉被沿其打开方向加载。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要使用沿锁定装置的打开方向起作用并且由在机动车门上的一个或多个门橡胶密封引起的以及随后作用于机动车门锁的力。
啮入转动锁叉的主锁定缺口中的锁定爪必须产生反作用力矩,以便能在举例的情况下将转动锁叉保持在主锁定位置中。为此,第一杠杆或第一杠杆臂作为有关的主锁定缺口与转动锁叉的轴之间的间距可供使用。第一杠杆或杠杆臂的长度与第二杠杆或杠杆臂的长度间的比例越大,则锁定爪在锁定装置的主锁定位置中为反向于门橡胶密封的沿打开方向起作用的力将转动锁叉保持在其锁定位置中而必须施加的力越小。
由于这个原因,在属于此类的、根据文献WO 2014/082620A2的现有技术中尝试,将锁分比调节为尽可能大。这主要由此实现,即进入锁定装置中的进入运动结束时以及在所述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锁销布置为沿进入方向间隔开地位于转动锁叉的轴前方。因为由此可以特别将第二杠杆或杠杆臂的长度、也就是说锁销与转动锁叉的轴之间的间距预先设定和调节为特别小。然而在此,当锁销不能和转动锁叉的轴隔开任意远的距离放置时,相应的设计方案就受到限制。因为这最终会导致,机动车门锁必须越来越多向外伸出地构造,这与通常为了实现紧凑构造而做出的努力背道而驰。
此外,大的锁分比通常暗示出,至少在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必须额外地通过保持元件拦截机动车门的重量。保持元件将机动车门锁相对于锁保持件固定住,并且至少是在锁定装置的所述的锁定位置中。但是,这种保持元件原则上也不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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