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活化和沉淀木质素的方法在审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680034126.8 申请日: 2016-06-23
公开(公告)号: CN107735431A 公开(公告)日: 2018-02-23
发明(设计)人: 哈纳斯·维克博格;泰娜·欧莱-阿霍;尤哈·利帕乌奥里;蒂娜·丽特安 申请(专利权)人: 芬兰国家技术研究中心股份公司
主分类号: C08H7/00 分类号: C08H7/00;D21C11/00;C08L97/00;C08L61/06
代理公司: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72 代理人: 吴大建,陈伟
地址: 芬兰*** 国省代码: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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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活化 沉淀 木质素 方法
【权利要求书】:

1.一种通过热处理从含碱性木质素的原料中回收木质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通过在不加入脱甲基化和脱甲氧基化增强剂的情况下通过向原料施加200-250℃的温度和0.5-10h的保留时间进行热处理来同时活化和沉淀原料中的木质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含碱性木质素的原料来自碱法制浆工艺。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含碱性木质素的原料为硫酸盐黑液。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活化和沉淀步骤期间,所述含碱性木质素的原料的干含量为10-50wt-%;优选为20-40wt-%。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活化和沉淀步骤期间,施加220-240℃的温度。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15-40巴的自生压力下操作。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9-13的碱性pH下操作。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0.5-10h,优选1-7h,通常大于1h的保留时间来操作所述热处理步骤。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活化和沉淀之后,木质素材料经酸洗纯化。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同时活化和沉淀步骤之后为用于除去过量滤液的分离步骤,从而获得木质素材料。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选择所述活化和热处理的条件以获得木质素材料,其中所述木质素的反应位点的量,例如与醛如甲醛的固化反应的反应位点的量,与未处理的原料中木质素的反应位点的量相比,增加了至少1.5倍,优选至少两倍。

12.使用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生产的木质素材料。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木质素材料,其特征在于,甲氧基百分比小于10,通常为0.5-7,优选为0.8-5.5。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木质素材料,其特征在于,在木质素材料的结构中的邻苯二酚型和对羟基苯基型木质素单元的比例分别增加至少1mmol/g和0.5mmol/g,优选分别为大于1.0mmol/g和至少0.8mmol/g。

15.根据权利要求12-14中任一项所述的木质素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木质素材料通过化学改性和/或酶改性进一步官能化。

16.根据权利要求12-15中任一项所述的木质素材料在酚醛树脂应用中的用途。

17.根据权利要求12-15中任一项所述的木质素材料在通常的热固性树脂、轮胎和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碳化产品,以及在分散剂、表面活性剂和抗氧化剂应用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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