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船舶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63305.4 | 申请日: | 2016-1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3870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21 |
发明(设计)人: | 安藤明洋;武田宏之;印藤尚子;岩崎英和;高田广崇;新村畅大 | 申请(专利权)人: | 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02M21/02 | 分类号: | F02M21/02;F02B43/00;F17C13/00;B63B25/16;B63H21/14;B63H21/38;B63J3/04 |
代理公司: | 上海瀚桥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61 | 代理人: | 曹芳玲 |
地址: | 日本兵库***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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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船舶 | ||
1.一种船舶,其特征在于,具备:
旋转驱动推进用螺旋桨的主燃气发动机;
积存液化天然气的储罐;
设置有压缩机的第一供给管路,所述第一供给管路将所述储罐内产生的蒸发气体作为燃料气体引导至所述主燃气发动机;
设置有膨胀装置的返送管路,所述返送管路在比所述压缩机靠近下游侧从所述第一供给管路分叉并连接至所述储罐;
发电用的副燃气发动机;
第二供给管路,所述第二供给管路从所述储罐内取出液化天然气,并将该液化天然气气化而成的气化气体作为燃料气体引导至所述副燃气发动机;
第一热交换器,所述第一热交换器使流通于所述第一供给管路的比所述压缩机靠近上游侧部分的蒸发气体与流通于所述返送管路的比所述膨胀装置靠近上游侧部分的蒸发气体之间进行热交换;以及
第二热交换器,所述第二热交换器使在所述返送管路上从所述第一热交换器流出的蒸发气体与流通于所述第二供给管路的液化天然气之间进行热交换,并使所述液化天然气的一部分或全部气化;
所述第二供给管路上设置有将未被所述第二热交换器气化的液化天然气强制气化的强制气化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热交换器与所述第一热交换器形成为一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供给管路在所述第二热交换器与所述强制气化器之间设置有气液分离器;
所述船舶还具备流通有被所述气液分离器分离出的气体组分的旁通管路,所述旁通管路上游端连接所述气液分离器,下游端在比所述强制气化器靠近下游侧连接所述第二供给管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
所述气液分离器为第一气液分离器;
所述第二供给管路在比所述旁通管路的下游端的连接点靠近下游侧从上游侧依次设置有冷却器、第二气液分离器以及加热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
所述船舶还具备第三热交换器,所述第三热交换器使在所述第二气液分离器与所述加热器之间流通于所述第二供给管路的气化气体、和在所述返送管路上向所述第一热交换器流入或从所述第一热交换器流出的蒸发气体之间进行热交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热交换器至少与所述第一热交换器形成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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