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检测肝脏纤维化和对疗法的响应性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67467.5 | 申请日: | 2016-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7714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09 |
发明(设计)人: | 大卫·布里格斯托克;陈立;尤红;丛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儿童医院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
主分类号: | C12Q1/6883 | 分类号: | C12Q1/6883 |
代理公司: | 广州文冠倪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48 | 代理人: | 倪小敏;何锦标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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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检测 肝脏 纤维化 疗法 响应 方法 | ||
1.用于确定hsa-miR-582-3p和hsa-miR-22-3p的表达水平的探针和/或引物在制备用于确定患有乙型肝炎病毒(HBV)诱导的肝纤维化的对象是否更可能对治疗乙型肝炎病毒(HBV)诱导的肝纤维化的抗病毒药物响应的试剂中的应用,其中在从所述对象的体液中分离的外泌体的样品中,与对照相比,hsa-miR-582-3p和hsa-miR-22-3p的至少两倍的差异表达,表明所述对象更可能对所述抗病毒药物响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与对照相比,如下任一项所述的hsa-miR-582-3p和hsa-miR-22-3p的差异表达,表明所述对象更可能对所述抗病毒药物响应:
(a)至少2.5倍的差异表达;(b)至少3倍的差异表达;(c)至少3.5倍的差异表达;(d)至少4.5倍的差异表达;(e)至少5倍的差异表达;(f)至少6倍的差异表达;(g)至少7倍的差异表达;(h)至少8倍的差异表达;(i)至少9倍的差异表达;(j)至少10倍的差异表达;(k)至少11倍的差异表达;(l)至少12倍的差异表达;(m)至少13倍的差异表达;(n)至少14倍的差异表达;或(o)至少15倍的差异表达。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对象患有乙型肝炎病毒(HBV)诱导的肝硬化。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抗病毒药物选自干扰素α、聚乙二醇化干扰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替比夫定和替诺福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对象是人类。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对象感染有乙型肝炎病毒。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体液包括血液、尿液、唾液、母乳和淋巴液的一种或多种。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体液包括血清或血浆。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体液包含尿液。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外泌体的平均直径为10至250nm。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外泌体是通过超速离心进行分离的。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外泌体是使用外泌体表面标记物从生物学样品中分离的。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外泌体被保留在捕获表面上,所述捕获表面足以将外泌体部分保留在所述捕获表面上或其中。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捕获表面是带正电的。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捕获表面是包含再生纤维素或季铵盐的膜。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外泌体是使用外泌体特异性的抗体进行分离的。
17.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抗体特异性地结合至Rab 5b、 HSPA8、CD9、GAPDH、ACTB、CD63、CD81、ANXA2、ENO1、HSP90AA1、 EEF1A1、PKM2、YWHAE、SDCBP、PDCD61P、ALB、YWHAZ、EEF2、ACTG1、LDHA、HSP90AB1、ALDOA、MSN、ANXA5、PGK1或CF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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