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结构体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75595.4 | 申请日: | 2016-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3109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7 |
发明(设计)人: | 武部佳树;本间雅登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丽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8J5/04 | 分类号: | C08J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段承恩;孙丽梅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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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结构 | ||
1.一种结构体,其特征在于,其包含树脂、强化纤维和空隙,
所述树脂的体积含有率处于2.5体积%以上、85体积%以下的范围内,
所述强化纤维的体积含有率处于0.5体积%以上、55体积%以下的范围内,
所述空隙以10体积%以上、97体积%以下的范围内的比例包含于所述结构体中,
在将所述强化纤维的长度设为Lf,将所述结构体的截面方向的所述强化纤维的取向角度设为θf时,所述结构体的厚度St满足条件式:St≥Lf2·(1-cos(θf)),取向角度θf为3°以上且60°以下,
在将所述结构体的弯曲弹性模量设为Ec,将所述结构体的比重设为ρ时,由Ec1/3·ρ-1表示的所述结构体的比弯曲弹性模量处于3以上、20以下的范围内,并且,所述结构体的弯曲弹性模量Ec为3GPa以上,
所述强化纤维被所述树脂被覆,所述树脂的厚度处于1μm以上、15μm以下的范围内。
2.一种结构体,其特征在于,其包含树脂、强化纤维和空隙,
所述树脂的体积含有率处于2.5体积%以上、85体积%以下的范围内,
所述强化纤维的体积含有率处于0.5体积%以上、55体积%以下的范围内,
所述空隙以10体积%以上、97体积%以下的范围内的比例包含于所述结构体中,
在将所述强化纤维的长度设为Lf,将所述结构体的截面方向的所述强化纤维的取向角度设为θf时,所述结构体的厚度St满足条件式:St≥Lf2·(1-cos(θf)),取向角度θf为3°以上且60°以下,
在将弯曲弹性模量设为Ec,将比重设为ρ时,比弯曲弹性模量由Ec1/3·ρ-1表示,并且,所述结构体的第1部分的比弯曲弹性模量处于1以上、小于3的范围内,所述结构体的与所述第1部分不同的第2部分的比弯曲弹性模量处于3以上、20以下的范围内,
所述强化纤维被所述树脂被覆,所述树脂的厚度处于1μm以上、15μm以下的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体的弯曲弹性模量Ec为6GPa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体的所述第2部分的弯曲弹性模量Ec为6GPa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体的所述第1部分和所述第2部分存在于所述结构体的厚度方向的不同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体的所述第1部分和所述第2部分存在于所述结构体的面方向的不同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体的比重ρ为0.9g/cm3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结构体,其特征在于,从所述结构体的表面开始到厚度方向的中点位置为止的30%以内的部分的空隙率处于0体积%以上、小于10体积%的范围内,剩余部分的空隙率处于10体积%以上、99体积%以下的范围内。
9.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化纤维不连续,呈大致单丝状并且随机分散存在,所谓大致单丝是指强化纤维单丝以小于500根的细纤度丝束存在。
10.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化纤维的质量平均纤维长度处于1mm以上、15mm以下的范围内。
11.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化纤维为碳纤维。
12.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结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树脂包含至少1种以上热塑性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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