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可碎裂且被引导的固定支架的前灯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76543.9 | 申请日: | 2016-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7308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0 |
发明(设计)人: | 奥利维尔·罗格诺恩;戴米恩·贝塞特;布鲁诺·德西 | 申请(专利权)人: | 标致雪铁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04 | 分类号: | B60Q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旭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67 | 代理人: | 瞿卫军;王莹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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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碎裂 引导 固定 支架 前灯 | ||
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2)的前灯(4)的壳体(8),包括:
-具有内表面和外表面的壁,所述内表面限定适于接收至少一个照明模块的腔体;
-在主方向(16)上从壁的所述外表面突出的至少一个固定支架(12);
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12)包括所述壁的近侧区域(121)、固定到所述机动车辆(2)的远侧区域(122)以及所述近侧区域(121)和所述远侧区域(122)的连接部分(123),所述连接部分(123)在所述机动车辆发生前部碰撞时是可碎裂的,所述可碎裂的连接部分(123)横向于所述主方向(16),并且所述连接部分(123)在少于所述近侧区域(121)和/或所述远侧区域(122)的一半的宽度上延伸,所述固定支架(12)还包括在所述近侧区域(121)和所述远侧区域(122)上的相互滑动表面(18,20),所述固定支架(12)与所述机动车辆(2)的相应的前挡泥板(6)相邻,并被适配为横向地引导所述前灯(4)的所述壳体(8)远离所述相应的前挡泥板(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8),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可碎裂的连接部分(123)碎裂之前,所述滑动表面(18,20)分别在所述近侧区域(121)和所述远侧区域(122)上彼此间隔开。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壳体(8),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表面(18,20)相对于所述主方向(16)位于所述可碎裂的连接部分(123)的侧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壳体(8),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表面(18,20)在所述连接部分(123)处、在大于或者等于四分之一的所述近侧区域(121)和/或所述远侧区域(122)的宽度上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8),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表面(18,20)至少部分地相对于所述主方向在一个倾斜方向(22)上延伸,所述倾斜方向(22)为相对于所述主方向(16)并且相对于垂直于所述主方向(16)的方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8),其特征在于,所述近侧区域(121)上的所述滑动表面(18)竖直地位于低于所述远侧区域(122)的所述一个或多个滑动表面(20)的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8),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碎裂的且被引导的固定支架(12)是位于所述壳体的后部的一个第一固定支架,所述壳体(8)包括位于所述壳体的前部的一个第二固定支架(14)。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壳体(8),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支架(14)是可碎裂的。
9.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前灯(4),包括:
-一个壳体(8),其形成开放腔体;
-至少一个照明模块,其设置在所述壳体的腔体中;和
-封闭所述壳体的所述腔体的板(10);
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8)是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
10.一种机动车辆(2),其包括两个前挡泥板(6)和两个前灯(4),所述前灯分别位于所述机动车辆的前部并且与所述前挡泥板(6)相邻,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前灯(4)为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前灯,每个所述前灯(4)的所述可碎裂的和被引导的固定支架(12)与相应的所述前挡泥板(6)相邻,并被适配为横向地引导所述前灯(4)的所述壳体(8)远离所述前挡泥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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