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颜色稳定的组分的滥用性模塑的制品在审
申请号: | 201680077102.0 | 申请日: | 2016-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737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31 |
发明(设计)人: | T·M·埃根惠森;R·S·阿斯克;E·L·L·布鲁卡特;R·D·范德格拉佩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沙特基础工业全球技术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K5/00 | 分类号: | C08K5/00;C08K5/3475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王永伟;颜芳 |
地址: | 荷兰,贝***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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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模塑制品 标准加工条件 色差 模塑条件 滥用 着色剂 苯并三唑化合物 聚碳酸酯树脂 紫外线吸收 热稳定剂 颜色稳定 参考 紫外线 色板 测试 吸收 | ||
1.模塑制品,其包含:
聚碳酸酯树脂;
紫外线(UV)吸收组分;
热稳定剂组分;和
着色剂,
其中当使用2.5mm色板测试时,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的所述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6的色差ΔE*(dE*)。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所述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的所述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3的色差Δb*(db*)。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UV吸收组分包括苯并三唑化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苯并三唑化合物包括苯酚,2,2’-亚甲基双(6-(2H-苯并三唑-2-基)-4-(1,1,3,3-四甲基丁基)-。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至少约350℃的最高模塑温度下约15分钟时间滥用性模塑后的所述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1的db*。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聚碳酸酯树脂由具有至少约99.70%的纯度、至少约98%的封端水平并且含有小于2ppm硫的双酚A聚合物生成。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当根据ASTM D1003-13程序A测试时,所述模塑制品具有高于89%的透射率。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模塑制品包含约0.05wt%至约0.3wt%的UV吸收组分。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紫外线(UV)吸收组分、所述热稳定剂组分和所述着色剂每一种均包含不多于20ppm的钠、不多于10ppm的镁、不多于20ppm的钙、不多于0.5ppm的锌和不多于0.5ppm的锡。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滥用性模塑条件包括:至少约330℃的最高模塑温度下至少约10分钟的停留时间、或至少约340℃的最高模塑温度下至少约6分钟的停留时间、或至少约350℃的最高模塑温度下至少约6分钟的停留时间、或至少约360℃的最高模塑温度下至少约3分钟的停留时间。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当根据ASTM D1925(1988)测试时,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滥用性模塑后的所述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1.0的泛黄指数变化(ΔYI)。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聚碳酸酯通过界面聚合法生成,并且具有至少约95%的封端水平。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模塑制品,其中所述标准加工条件包括300℃的最高模塑温度下6分钟的停留时间。
14.用于形成模塑制品的方法,包括:
组合聚碳酸酯树脂、UV吸收组分、热稳定剂组分和着色剂以形成混合物;以及
通过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所述混合物,由所述混合物形成模塑制品,
其中当使用2.5mm色板测试时,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的所述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6的色差ΔE*(dE*)。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相比于标准加工条件下模塑的参考制品,在所述滥用性模塑条件下模塑后的所述模塑制品包含小于约0.3的色差Δb*(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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