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监测电梯速度的电梯监管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10491496.0 | 申请日: | 2017-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10588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29 |
发明(设计)人: | 罗贞;张晓斌;柯洪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66B1/06 | 分类号: | B66B1/06;B66B1/34;B66B5/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30219 广西壮***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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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监测 电梯 速度 监管 系统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监测电梯速度的电梯监管系统,包含电梯主控制柜、速度感应系统、数据采集模块、数据存储模块、数据处理模块、通信模块、远程服务器,属于电梯智能控制领域。该发明专利通过在轿厢顶部安装速度传感器,或通过读取电梯主控制柜数据,获取电梯运行的实时速度,实现电梯因故障以异常速度运行、已报停或超期未检的电梯违规使用以及维保不到位时自动报警;电梯在维保时若发生事故,数据存储模块中存储事故时电梯的运行速度对调查事故原因也有帮助。
技术领域
一种基于监测电梯速度的电梯监管系统,包括速度感应系统、电梯主控制柜、UPS电源、数据采集模块、数据存储模块、数据处理模块、通信模块、远程服务器,属于电梯智能控制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高层建筑的日益增多,电梯作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运输工具,其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电梯维保是电梯设备长期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保障。目前,从事电梯维修保养的企业数目众多、良莠不齐,企业老板为追求最大利润,不断压缩成本,一名维保员一年维保几十台电梯、同一台电梯一年换一个维保公司等现象随处可见。维保人员工作量太大,再者,有些维保人员工作不负责,为了尽快完成工作,维保时并未按照规定对电梯的安全部件进行一一试验,维保质量的下降,必然会给电梯的安全运行埋下巨大隐患。
现有的维保监督制度大多是对维保人员采用签到制,只能保证维保师傅过来过现场,并不能保证他进行了保养,有的地方安装了电梯监管系统,采用两次签到,来保证维保师傅对电梯维保的时间,但是如果师傅偷懒,签到一次后,就去做别的事情,等过段时间再来签到一次,系统也无法监督。维保师傅要进行维保,必须将电梯转换为检修速度运行,通过监测电梯以检修速度运行的时长,可判断维保人员作业时长,从而有效监管维保工作,保障电梯的长期安全可靠运行。
发明内容
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监测电梯速度的电梯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速度感应系统、电梯主控制柜、UPS电源、数据采集模块、数据存储模块、数据处理模块、通信模块、远程服务器,其中,速度感应系统:包含速度传感器以及速度传感器处理单元,安装电梯轿厢顶部,与数据存储模块连接,用于测量电梯轿厢的实时速度;
数据采集模块:输入与电梯主控制柜连接,读取电梯轿厢的实时速度;
数据存储模块:输入与速度感应系统或数据采集模块的输出连接,用于存储电梯轿厢实时速度v、正常运行的速度v1、检修时的速度v2、电梯是否已报停以及下次检验时间等,其输出与数据处理模块连接;
数据处理模块:输入与数据存储模块的输出连接,用于处理所述数据存储模块中的数据,并根据处理结果向远程服务器发出对应的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的数据处理模块中,误差计算方法为(v-v1)/v*100%和(v-v2)/v*100%。
进一步的,所述的数据处理模块中,电梯实时速度v与电梯正常运行时的速度的v1以及检修时的速度v2比对的误差允许范围设定在±(5%~10%),1天内规定以检修速度运行的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两次以检修速度运行间隔时长阈值设定为15天。
进一步的,其特征在于:通信模块为4G模块,4G模块的输入端接处理器的输出端,4G模块的输出端接远程服务器。
进一步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速度感应系统、数据存储模块、数据处理模块、通信模块均与外接的UPS电源连接,保障系统在外电源停电的情况下,仍能将采集电梯的速度信息并将其传递到远程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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