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荧光或磷光物质的烟草产品有效
申请号: | 201710523099.7 | 申请日: | 2017-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3786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8 |
发明(设计)人: | 伯尔哈德·克瑙斯德;塞宾·弗里德尔;芭芭拉·皮林格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塔恩纸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3/04 | 分类号: | A24D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张瑞;郑霞 |
地址: | 奥地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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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荧光 磷光 物质 烟草 产品 | ||
1.过滤嘴香烟(1),包括过滤嘴(3)、包封该过滤嘴(3)的过滤嘴包封材料(4)、烟草卷、包封该烟草卷的烟草卷包封材料(6)、以及烟嘴包封材料(5),该烟嘴包封材料包封该过滤嘴包封材料(4)的至少一个子区域并且具有上表面,该上表面形成该过滤嘴香烟(1)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其特征在于该过滤嘴香烟(1)在该烟嘴包封材料(5)的下方的该烟嘴包封材料(5)的区域中具有至少一种荧光或磷光物质,
其中该烟嘴包封材料(5)在该荧光或磷光物质的至少一个区域中具有穿孔(10),其中该荧光或磷光物质被包含在位于该过滤嘴香烟(1)的层结构中的该烟嘴包封材料(5)的下方的发光层中,其中该穿孔(10)是小的并且对于肉眼是几乎不可感知的,并且其中它们能够通过激发具有专门波长的光使得清楚可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嘴香烟(1),其特征在于该烟嘴包封材料(5)具有至少一个穿孔(10)并且该过滤嘴香烟(1)在该穿孔(10)下方具有至少一种荧光或磷光物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过滤嘴香烟(1),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穿孔(10)由半透明的或透明的材料封闭。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过滤嘴香烟(1),其特征在于在该穿孔(10)与该至少一种荧光或磷光物质之间安排透明的或半透明的中间层(7)。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嘴香烟(1),其特征在于该发光层为包含至少一种荧光或磷光物质的膜,其中该膜设置在该烟嘴包封材料(5)的下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过滤嘴香烟(1),其特征在于该发光层替代为发光涂层(2),该发光涂层(2)为包含至少一种荧光或磷光物质的发光印花。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过滤嘴香烟(1),其特征在于该发光涂层(2)在该过滤嘴包封材料上表面上包含至少一种荧光或磷光物质,所述荧光或磷光物质选自包括奎宁、奎宁的衍生物以及核黄素的组。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过滤嘴香烟(1),其特征在于该烟嘴包封材料(5)在其下表面上具有发光涂层(2)。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嘴香烟(1),其特征在于该烟嘴包封材料(5)具有仿制软木外观,其中在该仿制软木外观的区域中提供的该荧光或磷光物质是核黄素。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嘴香烟(1),其特征在于该荧光或磷光物质的发光在日光下是不可见的并且仅仅在越来越黑暗时变成可见。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嘴香烟(1),其特征在于该过滤嘴香烟(1)的提供有该荧光或磷光物质的区域,在其下提供了荧光或磷光物质的该过滤嘴香烟(1)的表面与封闭它们和/或邻接它们的该过滤嘴香烟(1)的表面区域对于人眼在日光下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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