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荧光或磷光物质的烟草产品有效
申请号: | 201710523099.7 | 申请日: | 2017-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3786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8 |
发明(设计)人: | 伯尔哈德·克瑙斯德;塞宾·弗里德尔;芭芭拉·皮林格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塔恩纸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3/04 | 分类号: | A24D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张瑞;郑霞 |
地址: | 奥地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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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荧光 磷光 物质 烟草 产品 | ||
本发明涉及过滤嘴香烟(1),该过滤嘴香烟包括过滤嘴(3)、包封该过滤嘴(3)的过滤嘴包封材料(4)、烟草卷、包封该烟草卷的烟草卷包封材料(6)、以及烟嘴包封材料(5),该烟嘴包封材料包封该过滤嘴包封材料(4)的至少一个子区域并且具有上表面,该上表面形成该过滤嘴香烟(1)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根据本发明提供了该过滤嘴香烟(1)在该烟嘴包封材料(5)的上表面下方的该烟嘴包封材料(5)的区域中具有至少一种荧光或磷光物质,其中该烟嘴包封材料(5)在该荧光或磷光物质的至少一个区域中具有开口(8)或被实施为半透明的或透明的膜,使得该至少一个区域从该过滤嘴香烟(1)的外侧是可见的。
本发明涉及一种以包括荧光或磷光物质的过滤嘴香烟形式的烟草产品。
在本文件的含义中,包括荧光或磷光物质的烟草产品是在激发该荧光或磷光物质时具有至少一个外部可见的和/或可检出的特征的烟草产品。本发明印花还可应用于烟草产品的包装材料,其中该应用披露于本申请中,但是没有要求保护。
US2921587A披露了包括发光和/或磷光材料的过滤嘴香烟,该发光和/或磷光材料被施加于该过滤嘴香烟的包封材料的外侧。没有披露施加何种磷光材料和/或没有披露是否或由此确保该过滤嘴香烟的安全使用。
为了与过滤嘴香烟结合安全使用荧光印花,在US 2015/0090274 A1中提出了将该荧光印花设置在抽吸该过滤嘴香烟之前必须移除的附加包封或端盖上在。不利的是,即时可用的香烟不具有任何发光特性,和/或在每个单独的过滤嘴香烟上要求附加的包装材料。
为了安全使用包括发光涂层的过滤嘴香烟,在CN203058273U中提出了使用由水基漆制成的保护层覆盖发光涂层。不利的是,相对于该发光涂层的物质密封的层是只有通过使用漆的涂层用巨大努力可生产的,这要求使用相对厚的漆层的耗时涂覆。此外,这种使用漆的涂层可以与该发光物质互相作用(由于保护漆的溶剂),这可导致发光效应的衰减,或可引起发光物质与该保护漆的溶剂一起行进到该过滤嘴香烟的更深的层内,或可以引起该荧光涂层的精细结构“洗掉”,即,变得模糊。假设该发光涂层使用硝化纤维素漆进行,该水基保护漆的施加由此能够将该发光物质移动到原纸内或保护漆层内。
在US 2016108293 A1中提出了使用粘合剂或胶施加荧光物质,使用该粘合剂或胶将该过滤嘴香烟的单独组分彼此粘附地结合。在第二实施例变体中,提供了烟草产品的组分设置有印花,该印花含有荧光物质。具有粘合剂的实施例变体具有以下缺点,该粘合剂被提供在胶合层的纸的下面并且因此更难以从外部感知,其中可以不将粘合剂施加在该胶合层的开口的区域中,因为它另外将在该粘合剂结合期间通过这个开口离开和/或将使在该开口下的区域变粘,由此它将不利地粘附到机器零件、包装、或其他香烟上。在第二实施例变体中,既没有提出过滤嘴香烟的专门层结构也没有提出另一种保护印花的荧光物质的措施。
在US 2015041345 A1中提出了香烟包装设置有荧光标记。在一个实施例变体中,提供了为了识别香烟包装,将荧光物质包含在该香烟的纸中,或施加在其上,使得该香烟包装是可识别的(由于这些包含的香烟)。既没有提出过滤嘴香烟的专门层结构也没有提出另一种保护该荧光物质的措施。
在CN 105013719 A中提出了产品设置有代码以能够鉴定识别并且将其分类,其中这些代码可以使用荧光物质施加。既没有提出过滤嘴香烟的专门层结构也没有提出另一种保护该荧光物质的措施。
本发明基于的第一目的是使在即时可用的烟草产品上的荧光或磷光物质的使用更安全,其中精细结构也是充分可显示的并且充分外部可见的。
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提出了将这些荧光或磷光物质整合到该烟草产品的层结构内,使得它们受到保护免受接触和其他外部影响。
确切地,提出了过滤嘴香烟,该过滤嘴香烟包括过滤嘴、包封该过滤嘴的过滤嘴包封材料、烟草卷、包封该烟草卷的烟草卷包封材料、以及烟嘴包封材料,该烟嘴包封材料包封该过滤嘴包封材料的至少一个子区域并且具有上表面,该上表面形成该过滤嘴香烟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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