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快捷支付技术的共享租赁式销售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42549.7 | 申请日: | 2017-07-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3307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07 |
发明(设计)人: | 肖令军;肖子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肖令军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20/02;G06Q20/12;G06Q20/32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深研专利事务所44229 | 代理人: | 陈雅平 |
地址: | 510500 广东省广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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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快捷 支付 技术 共享 租赁 销售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共享租赁式销售方法,尤其是一种基于网络快捷支付技术的共享租赁式销售方法,属于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商业技术特别是电商技术的发展,电商市场占有率逐步升高,带来了电商的线上流量成本不断上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因营业成本增加、利润空间日益缩窄,消费者消费需求多样化等各种因素,实体店关门潮彼此起伏。找到一种新商业模式,共同推动以电商为代表的虚拟交易和以实体店为代表的线下实物交易走向融合,成为当前甚至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的趋势。如何顺应趋势,如何做到线上线下真正融合并顺应发展趋势,同时顾及到成本控制和提升效率,需要一个新的思路。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利用已经成熟的物联网技术及快捷支付技术,连接消费者、线上线下一体化零售店、供应商和物流商等,形成消费闭环,在减少消费环节、提升消费体验、降低营销成本、提升营销效率等方面,开发成本低、周转快、环节少、效率高、体验好的共享租赁式销售软件,创新出以软件为支撑,以共享租赁式销售单元为载体,以商品为核心,以快捷支付码为触发点为特征的生产企业--消费者直通、供应商--共享销售设备直通的共享租赁式销售方法;所述的共享租赁式销售方法派生出一种“扫一扫、买到手”的“所见即所得”的快捷销售方法;一种社区自动的、微循环式的“社区合作”销售方法;一种自由出入、无需排队结算找零的“去收银员”到“无人超市”的销售方法;一种销售设备同时是仓储设备,销售空间同时是仓储空间的“仓储门店化”的销售方法。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网络快捷支付技术的共享租赁式销售方法,所述方法采用共享租赁式销售软件系统、快捷支付技术,所述方法依靠安装在共享租赁式销售设备内的共享租赁式销售软件系统实现。所述方法的实现步骤包括产品规范化步骤、共享租赁步骤、网络订单处理步骤、物流快递众包步骤、快捷支付步骤、替代购物步骤、仓储门店化步骤、后台结算步骤、消费信息反馈步骤等。
所述系统采用SaaS(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架构,由总部服务器端、第三方快捷支付系统端、消费终端、销售终端、物流终端、供应商终端和连接上述设备与软件终端的网络线路组成。
所述总部服务器端,是指运行本系统总部服务器程序终端的软件与硬件的总称,包含但不限于数据接收模块、数据存储模块、数据处理模块、订单模块以及显示模块等组成部分,具有数据信息接收、存储与处理,订单生成与结算,第三方支付结算与提现、信息生成与发送等功能;总部服务器端通过网络线路与第三方快捷支付系统端、消费终端、销售终端、物流终端、供应商终端等终端连接。总部服务器端的总部服务器可以是一台服务器,或者由若干台服务器组成的服务器集群,或者是一个云计算服务中心。
所述第三方快捷支付系统端,是运行第三方支付系统的软件与硬件组合,是经第三方快捷支付系统认可,通过网络线路与本系统数据接口交互,具备支付码生成、快捷支付请求的接受与处理、支付结算和信息反馈等功能的终端。本实施例以微信及其“扫一扫”功能模块作说明。
所述快捷支付,是一种基于网络技术支撑的、具备安全特性的、能用最少步骤和在最短时间完成支付过程的多种支付方式总称,包含但不限于当前的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苹果支付(Apple Pay)以及利用生物特征作密钥当作支付结算凭证的新型支付方式,或随科技发展而派生出的、全部或部分具备上述特征的任一支付方式。本实施例以微信支付作说明。
所述消费终端,是指当消费者使用时,系统内各端口进行数据交互的设备和软件组合;所述消费终端包括消费终端程序和快捷支付程序,通过网络线路连接消费者与总部服务器端、第三方快捷支付系统端、销售终端、物流终端等终端。
所述消费终端程序包含消费信息界面和第三方网站展示界面;消费者信息展示界面包含消费者ID、消费者个人信息、会员折扣等级信息、消费信息等;第三方网站展示界面是第三方网站在本系统的入口,为消费者提供第三方网站购物的便利。
所述消费终端包含但不限于具备自助购物、订单配送、第三方网购与支付、代替购物等四种消费功能;
所述自助购物是指:消费者通过消费终端的快捷支付程序在销售终端快速完成“扫描-支付结算-获取商品”;
所述网购配送是指:消费者通过消费终端的消费信息界面完成网络下单和网络支付,由物流终端配送上;
所述第三方网购与支付是指:消费者通过第三方网站展示界面和第三方快捷支付方完成网购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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