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泡沫产生方法及其应用和灭火消防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645548.5 | 申请日: | 2017-08-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2516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15 |
发明(设计)人: | 牟小冬;郎需庆;牟善军;姜春明;王林;厉建祥;尚祖政;吴京峰;谈龙妹;于辉;陶彬;刘全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5/02 | 分类号: | A62C5/02;A62C31/12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蒋爱花;陈小莲 |
地址: | 266071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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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泡沫 产生 方法 及其 应用 灭火 消防 | ||
1.一种泡沫产生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将液化介质与发泡物质混合产生泡沫;所述液化介质为液化惰性气体和液化卤代烃气体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混合的条件包括混合温度为-30℃至60℃,液化介质的压力为1-2MPa,发泡物质的压力为0.8-1.5MPa;其中,所述发泡物质为泡沫混合液;所述混合的方式为将所述液化介质直接与所述发泡物质各自以液体流形式接触;
液化介质与发泡物质的流量满足下述关系:L=mV/nf;
其中,L是液化介质的体积流量,m为设定的发泡倍数,取值在5-200,V是发泡物质的体积流量,n为液化介质能够产生的气体体积与所述液化介质的体积的比值,f是管路损失,取值在1-1.4范围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沫产生方法,其中,所述发泡倍数m的取值为5-2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沫产生方法,其中,所述发泡倍数m的取值为6-8。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沫产生方法,其中,所述液化介质能够产生的气体体积与所述液化介质的体积的比值不低于4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泡沫产生方法,其中,所述液化介质能够产生的气体体积与所述液化介质的体积的比值为100。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泡沫产生方法,其中,所述液化介质能够产生的气体体积与所述液化介质的体积的比值200-1500。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泡沫产生方法,其中,所述液化介质能够产生的气体体积与所述液化介质的体积的比值为500-1000。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泡沫产生方法,其中,所述液化介质和所述发泡物质通过混合装置混合,所述混合装置具有混合腔,所述混合腔具有用于输入所述发泡物质的发泡物质入口(11)、用于输入液化介质的入口(12)以及用于输出泡沫的泡沫出口(13);其中,在所述混合腔内,所述液化介质与所述发泡物质混合气化并发泡,以从所述泡沫出口(13)输出用于灭火的泡沫。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泡沫产生方法,其中,所述混合装置为筒状结构,所述筒状结构的一端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发泡物质入口(11),所述筒状结构的另一端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泡沫出口(13),所述用于输入液化介质的入口(12)的方向与所述发泡物质入口(11)的方向之间成0-90°角度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泡沫产生方法,其中,所述发泡物质入口(11)、所述用于输入液化介质的入口(12)和所述泡沫出口(13)各设置有一个;其中,所述筒状结构的直径D1与所述发泡物质入口(11)的直径D2之间的关系为:D1/D2=1.1-4;所述发泡物质入口(11)的直径D2与所述用于输入液化介质的入口(12)的直径D3之间的关系为:D2/D3=4-10;所述筒状结构的直径D1与所述泡沫出口(13)的直径D4之间的关系为:D1/D4=0.8-2。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泡沫产生方法,其中,所述混合腔内设置有用于扰动液流的至少一个扰流器(14)。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泡沫产生方法,其中,所述扰流器(14)形状为锥形结构、半球形结构或平台结构。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泡沫产生方法,其中,所述扰流器(14)的横截面为圆形结构,所述扰流器(14)的直径D7与所述发泡物质入口(11)的直径D2之间的关系为:D7/D2=1-4;和/或,
所述扰流器(14)的顶端与所述液化介质在所述用于输入液化介质的入口(12)处的流出口之间的距离L为0-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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