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在车辆中产生警告的装置和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820865.6 | 申请日: | 2017-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0194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9 |
发明(设计)人: | 金应瑞;金廷炫;李相敏;李泰荣;成东炫;权容奭 | 申请(专利权)人: | 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起亚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W30/09 | 分类号: | B60W30/09;B60W30/095;B60W50/16;B60W10/06;B60W10/18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伟;王锦阳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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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车辆 产生 警告 装置 方法 | ||
1.一种在车辆中产生警告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获得车辆与前方的目标车辆的距离和相对速度;
由所述距离和所述相对速度获得与目标车辆碰撞所需的时间;
确定获得的与目标车辆碰撞所需的时间是否小于或等于预定的时间;
如果确定出获得的与目标车辆碰撞所需的时间小于或等于预定的时间,则产生警告;
如果确定出获得的与目标车辆碰撞所需的时间大于预定的时间,则确定获得的与目标车辆之间的距离是否小于或等于预定的距离;
如果确定出获得的与目标车辆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预定的距离,则再次产生警告;
再次获得与目标车辆之间的距离,以确定再次获得的与目标车辆之间的距离是否处于先前获得的距离的预定比例之内;
如果确定出再次获得的与目标车辆之间的距离处于先前获得的距离的预定比例之内,则再次产生警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警告持续预定的时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预定的时间为两秒以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预定比例为60%以内。
5.一种在车辆中产生警告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传感器,其用于检测前方的目标车辆的存在;
控制器,其用于获得车辆与前方的目标车辆的距离和相对速度,由所述距离和所述相对速度获得与目标车辆碰撞所需的时间,
确定获得的与目标车辆碰撞所需的时间是否小于或等于预定的时间,
如果确定出获得的与目标车辆碰撞所需的时间小于或等于预定的时间,则产生警告,
如果确定出获得的与目标车辆碰撞所需的时间大于预定的时间,则确定获得的与目标车辆之间的距离是否小于或等于预定的距离,
如果确定出获得的与目标车辆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预定的距离,则再次产生警告,
再次获得与目标车辆之间的距离,以确定再次获得的与目标车辆之间的距离是否处于先前获得的距离的预定比例之内,
如果确定出再次获得的与目标车辆之间的距离处于先前获得的距离的预定比例之内,则再次产生警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控制器配置为,使所述警告持续预定的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预定的时间为两秒以内。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预定比例为60%以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起亚自动车株式会社,未经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起亚自动车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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