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多产乙烯和丙烯的催化裂化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972293.3 | 申请日: | 2017-10-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7863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11 |
发明(设计)人: | 杨超;朱根权;谢朝钢;孙益群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7C4/06 | 分类号: | C07C4/06;C07C11/04;C07C1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创嘉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周建秋;郑永胜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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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乙烯 丙烯 催化裂化 方法 | ||
1.一种多产乙烯和丙烯的催化裂化方法,该方法包括:
将重质原料与来自再生器的再生催化剂在第一反应器中接触并进行第一催化裂化反应,得到第一反应产物和第一待生催化剂;
将C5-C9烃原料在第二反应器中与再生催化剂和新鲜催化剂接触并进行第二催化裂化反应,得到第二反应产物和第二待生催化剂;其中,所述C5-C9烃原料中烯烃含量为3-10重量%,烷烃含量为90-97重量%;
将第一待生催化剂和第二待生催化剂在所述再生器中进行烧焦再生,所得再生催化剂分别引入所述第一反应器和第二反应器中;
所述新鲜催化剂的微反活性为80-95,所述再生催化剂的微反活性为50-70,所述微反活性采用RIPP 92-90催化裂化工业平衡催化剂的微反活性试验法进行测定;
在第二反应器中,所述新鲜催化剂与再生催化剂的重量比为1:(40-50);
所述重质原料与C5-C9烃原料的重量比为1:(10-500);
所述第一反应器和第二反应器各自独立地为提升管反应器或下行管反应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新鲜催化剂的微反活性为80-85,所述再生催化剂的微反活性为60-6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将所述再生催化剂与新鲜催化剂混合后所得混合催化剂送入所述第二反应器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新鲜催化剂和再生催化剂各自包括活性组分和载体,所述活性组分为选自含或不含稀土的Y或HY型沸石、含或不含稀土的超稳Y型沸石、ZSM-5系列沸石、具有五元环结构的高硅沸石和β沸石中的至少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5-C9烃原料为选自催化裂化汽油、焦化汽油、直馏石脑油和加氢石脑油中的至少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提升管反应器为等径提升管反应器或变径提升管反应器,所述下行管反应器为等径下行管反应器或变径下行管反应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催化裂化反应的条件包括:温度为650-720℃,油气停留时间为1-100秒,C5-C9烃原料的重量与再生催化剂和新鲜催化剂总重量的比例为1:(1-4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催化裂化反应的条件包括:温度为650-690℃,油气停留时间为1-20秒,C5-C9烃原料的重量与再生催化剂和新鲜催化剂总重量的比例为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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