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搬运车有效
申请号: | 201711048615.1 | 申请日: | 2017-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1698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3 |
发明(设计)人: | 村上龙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大福 |
主分类号: | B66C13/18 | 分类号: | B66C13/18;B66C13/48;B66C13/08;B66C13/1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婷;刘林华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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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搬运车 | ||
本发明涉及一种搬运车,该搬运车具备支承搬运对象物的支承部、使搬运对象物在吊挂状态下升降的升降部以及检测搬运对象物的重量的重量检测部,在借助支承部支承搬运对象物的状态下的借助升降部进行的搬运对象物的下降中,在借助重量检测部检测的检测值变为第一设定值以下后,使搬运对象物的下降速度增加,此后,在解除借助升降部形成的搬运对象物的吊挂状态后,解除借助支承部进行的搬运对象物的支承。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具备使搬运对象物升降的升降部的搬运车。
背景技术
例如,在日本特开2015-48194号公报(专利文献1)中公开的搬运车具备使搬运对象物在吊挂状态下升降的升降部,并在与设置于该搬运车的下方的载置场所之间进行搬运对象物的交接。在这样的技术中,与从搬运车至载置场所的上下方向的距离对应的升降距离的设定值被确定。搬运车基于该设定值,借助升降部使搬运对象物下降,在搬运对象物和载置场所由于下降的完成变为相同高度时,将该搬运对象物交付至载置场所。
然而,在上述那样的技术中,在搬运对象物被交付至载置场所时,在下降的搬运对象物从上方与载置场所接触的时机,搬运对象物的负载的一部分开始转移到载置场所,搬运对象物进一步地继续下降,从而在经过规定时间后,该负载全部转移到载置场所。由此,搬运对象物被从搬运车交付至载置场所。如上文所述,在专利文献1那样的技术中,由于基于设定值使搬运对象物下降,因此通过预先确定的定型的速度控制进行从下降开始至下降完成的一连串的下降动作。搬运对象物与载置场所接触的时机根据各个时刻的搬运对象物的重量等被搬运状态而并非必须相同。因此,在按照设定值进行搬运对象物的下降控制的情况下,即使搬运对象物与载置场所接触的时机存在稍许偏差,也均被同样地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与搬运对象物和载置场所接触的时机的偏差对应,在搬运对象物与载置场所接触前后的某种程度的期间,将搬运对象物的下降速度控制成十分低的状态。然而,如果降低搬运对象物的下降速度,则与其对应地,到下降完成为止的时间变长,导致搬运效率的下降。在这一方面,专利文献1的技术存在改善的余地。
发明内容
因此,期望实现能够通过进行与搬运对象物和载置场所接触的时机的偏差对应的速度控制而使搬运效率提高的搬运车。
将搬运对象物搬运至设置于下方的载置场所的搬运车具备:支承部,其支承前述搬运对象物;升降部,其使前述搬运对象物在吊挂状态下升降;以及重量检测部,其检测前述搬运对象物的重量,在借助前述支承部支承前述搬运对象物的状态下的借助前述升降部进行的前述搬运对象物的下降中,在借助前述重量检测部检测的检测值变为第一设定值以下后,该搬运车使前述搬运对象物的下降速度增加,此后在解除借助前述升降部形成的前述搬运对象物的吊挂状态后,解除借助前述支承部进行的前述搬运对象物的支承。
根据本结构,能够借助重量检测部检测下降中的搬运对象物的重量。在此,由于搬运车具备重量检测部,因此实际上重量检测部检测搬运车所支承的搬运对象物的重量。即,重量检测部能够检测因下降速度的加减速时、搬运对象物与载置场所接触等导致的搬运对象物的重量变化。根据本结构,利用该结构,能够通过由重量检测部检测出的检测值变为第一设定值以下而判定搬运对象物与载置场所接触。在搬运对象物与载置场所接触后,即使提高搬运对象物的下降速度,也不会发生搬运对象物与载置场所冲撞的情况。因此,在本实施方式中,在借助重量检测部检测出的检测值变为第一设定值以下后,使搬运对象物的下降速度增加。由此,能够缩短从搬运对象物与载置场所接触至搬运对象物被载置场所完全支承而搬运对象物的吊挂状态被解除为止的时间。即,根据本结构,能够通过进行与搬运对象物和载置场所接触的时机的偏差对应的速度控制,而提高搬运效率。
借助参照附图叙述的以下例示性的并且非限定性的实施方式的说明,本公开所涉及的技术的进一步的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更加清楚。
附图说明
图1是具备搬运车的搬运设备的俯视图。
图2是表示将搬运对象物交接至载置场所的状况的搬运车的侧视图。
图3是表示搬运车的详细结构的侧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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