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汽车尾气处理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1064822.6 | 申请日: | 2017-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055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19 |
发明(设计)人: | 谢宏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市宏策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3/04 | 分类号: | F01N3/04;F01N9/00;F01N11/00 |
代理公司: | 惠州市超越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4349 | 代理人: | 陈文福 |
地址: | 516000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尾气 处理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汽车尾气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汽车尾气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的汽车尾气装置一般设置在汽车中,该传统的汽车尾气装置与汽车的排气管连接,用于对排气管所排出的尾气(废气)进行处理。
传统的汽车尾气装置对汽车尾气的处理效果不够理想。
有必要提出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尾气处理装置,其能提高对汽车尾气的处理效果。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汽车尾气处理装置,所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包括尾气处理芯、筒体、第一输气管、第二输气管;所述第一输气管和所述第二输气管分别设置在所述筒体的两端;所述尾气处理芯设置在所述筒体内,并且所述尾气处理芯与所述第一输气管和所述第二输气管相连;所述壳体内设置有防水腔室,所述尾气处理芯设置在所述防水腔室内;所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还包括温度感测器、控制器和冷却器,所述控制器连接所述温度感测器和所述冷却器;所述温度感测器设置于所述筒体内,所述冷却器包括冷却管,所述冷却管设置为螺旋状,所述筒体嵌套于螺旋状的所述冷却管所包围的空间中;所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还包括弹性连接杆,所述弹性连接杆的中部设置为波浪状,所述弹性连接杆的第一连接端连接所述第一输气管,所述弹性连接杆的第二连接端连接所述第二输气管。
在上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筒体内设置有至少两支撑杆。
在上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支撑杆与所述尾气处理芯连接。
在上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筒体内设置有弹簧。
在上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支撑杆与所述弹簧连接。
在上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筒体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通气口和第二通气口。
在上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第一输气管穿过所述第一通气口与所述尾气处理芯连接。
在上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第一通气口和所述第一输气管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一密封圈。
在上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第二输气管穿过所述第二通气口与所述尾气处理芯连接。
在上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第二通气口和所述第二输气管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二密封圈。
相对现有技术,本发明能提高对汽车尾气的处理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汽车尾气处理装置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考图1,图1为本发明的汽车尾气处理装置的示意图。
本发明的汽车尾气处理装置包括尾气处理芯102、筒体101、第一输气管103、第二输气管104;所述第一输气管和所述第二输气管分别设置在所述筒体的两端;所述尾气处理芯设置在所述筒体内,并且所述尾气处理芯与所述第一输气管和所述第二输气管相连;所述壳体内设置有防水腔室,所述尾气处理芯设置在所述防水腔室内;所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还包括温度感测器、控制器和冷却器,所述控制器连接所述温度感测器和所述冷却器;所述温度感测器设置于所述筒体内,所述冷却器包括冷却管,所述冷却管设置为螺旋状,所述筒体嵌套于螺旋状的所述冷却管所包围的空间中;所述汽车尾气处理装置还包括弹性连接杆,所述弹性连接杆的中部设置为波浪状,所述弹性连接杆的第一连接端连接所述第一输气管,所述弹性连接杆的第二连接端连接所述第二输气管。
所述筒体内设置有至少两支撑杆。
所述支撑杆与所述尾气处理芯连接。
所述筒体内设置有弹簧。
所述支撑杆与所述弹簧连接。
所述筒体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通气口和第二通气口。
所述第一输气管穿过所述第一通气口与所述尾气处理芯连接。
所述第一通气口和所述第一输气管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一密封圈。
所述第二输气管穿过所述第二通气口与所述尾气处理芯连接。
所述第二通气口和所述第二输气管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二密封圈。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能提高对汽车尾气的处理效果。
综上所述,虽然本发明已以优选实施例揭露如上,但上述优选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均可作各种更动与润饰,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界定的范围为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惠州市宏策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惠州市宏策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064822.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