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智慧商场大数据管理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60320.0 | 申请日: | 2017-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087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3 |
发明(设计)人: | 王真震;许志峰;屠文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华量软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G06Q10/06;G06Q30/06 |
代理公司: | 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33238 | 代理人: | 王炎军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慧 商场 数据管理 系统 | ||
1.一种智慧商场大数据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四个核心子系统,分别为大数据资源中心子系统、数据智能分析子系统、大数据可视化子系统以及智慧商场应用子系统;
所述大数据资源中心子系统,支持将不同格式、存放于不同系统中的数据源的数据进行采集和汇总,并通过数据质量管理,同步到不同的主题数据库中;
所述数据智能分析子系统提供即席查询和多维分析功能,支持对数据资产管理子系统整合后的数据进行交互式的统计和分析;
所述智慧商场应用子系统是大数据技术在商场应用领域的落地;
所述大数据可视化子系统为大数据提供可视化展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商场大数据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源主要包括ERP、会员、收银、视频客流、Wi-Fi、停车场数据;所述数据源还包括无线客流系统、视频客流系统、会员系统、商场交易系统、餐饮数据、影院数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商场大数据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数据资源中心子系统包括ELT单元、数据统计分析单元、数据运维监控单元以及大数据基础框架;所述ELT单元对数据源的数据进行抽取、转换、加载处理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商场大数据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智能分析子系统主要包括即席查询单元、联机分析单元、数据挖掘以及数据预警,为上层智慧商业应用提供数据挖掘能力支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商场大数据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数据可视化的表现形式包括不仅限于报表设计、报表发布、报表订阅以及报表查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商场大数据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慧商场应用子系统是大数据技术在商场应用领域的落地,主要应用包括运营监控、客户画像、业态分析、精准营销、推广效果跟踪。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智慧商场大数据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营监控包括运营监控模块,用于商管中心针对商场核心指标进行日常监控;所述大数据资源中心子系统抽取视频客流系统采集的数据信息,可得到实时客流量;
运营监控模块用于所述大数据资源中心子系统抽取商场交易系统中用户交易信息,所述交易信息中包括交易时间、店铺信息、交易额,通过交易时间能够实时获取整个商场总的交易值;
运营监控模块用于计算每个店铺总的交易额,按照交易信息中所包含的店铺信息对每个店铺的销售额进行排序,制作TOP店铺详细指标。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智慧商场大数据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画像包括客户画像模块,分析商场的顾客构成、偏好以及消费贡献;所述客户画像模块除了通过PC端的展示外,为了方便集团领导对KPI指标的实时监控,还能够在大屏展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智慧商场大数据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慧商场管理系统还包括精准营销模块,所述精准营销模块基于客户画像数据,通过短信推送方式,发送针对性的关怀短信、优惠信息、活动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智慧商场大数据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慧商场管理系统还包括推广效果评估模块,整合促销活动期间的销售数据、客流数据、商场APP/微信交互数据以及历史数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华量软件有限公司,未经杭州华量软件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260320.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