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舷侧分段的制造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1394873.5 | 申请日: | 2017-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46578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2 |
发明(设计)人: | 罗金;姜国栋;李伟;马一鸣 | 申请(专利权)人: |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3B9/06 | 分类号: | B63B9/06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1105 | 代理人: | 周涛 |
地址: | 200129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立 双相不锈钢 建造 不锈钢 纵壁板 分段 舷侧分段 船舷侧 化学品 平直段 甲板 装配 自动角焊机 船舶建造 施工效率 碳钢材料 合拢 碳污染 胎架 碳钢 外板 焊接 制造 变形 保证 | ||
1.一种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舷侧分段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碳钢外板次级中组立建造,制造肋板小组(1)和平台板小组(2),竖外板胎架(3),在外板胎架(3)上铺设上部外板(4-1)、下部外板(4-2),对上部外板(4-1)和下部外板(4-2)进行拼板,对上部外板(4-1)和下部外板(4-2)进行同胎建造,在上部外板(4-1)和下部外板(4-2)上划出纵骨安装线,装配外板纵骨(5)并对其进行自动角焊接以及焊缝修补,依次吊装肋板小组(1)、平台板小组(2),并对吊装肋板小组(1)和平台板小组(2)进行装配焊接,吊装球头一致朝下的内纵壁纵骨(6-1),将内纵壁纵骨(6- 1)装配至肋板小组(1)上,内纵壁纵骨(6-1)与肋板小组(1)之间做装配点焊,形成下部外板次级中组立(7)以及上部外板次级中组立(8);
步骤二,不锈钢内纵壁板次级中组立建造,设置不锈钢胎架(9),在不锈钢胎架(9)上铺设上部不锈钢内纵壁板(10-1)、下部不锈钢内纵壁板(10-2),对上部不锈钢内纵壁板(10-1)和下部不锈钢内纵壁板(10-2)进行拼板,对上部不锈钢内纵壁板(10-1)和下部不锈钢内纵壁板(10-2)进行同胎建造,划出纵骨安装线,装配球头一致朝上的内纵壁纵骨(6-2)并对其进行自动角焊接以及焊缝修补,形成上部不锈钢内纵壁次级中组立(11)和下部不锈钢内纵壁次级中组立(12);
步骤三,内纵壁板平直段中组立建造,以下部不锈钢内纵壁次级中组立(12)作为建造基面,将下部外板次级中组立(7)翻身吊装至下部不锈钢内纵壁次级中组立(12)上,完成装配与焊接工作,形成内纵壁板平直段中组立(13);
步骤四,甲板中组立建造,设置倾斜胎架(16),所述倾斜胎架(16)包括第一胎架基准面(16-1),第一胎架基准面(16-1)与水平面的夹角α为2度,制造甲板小组立(15),并将甲板小组立(15)放置在倾斜胎架(16)上,以上部不锈钢内纵壁次级中组立(11)作为建造基面,将上部外板次级中组立(8)翻身吊装至下部不锈钢内纵壁次级中组立(11)上,完成装配与焊接工作,形成甲板次级中组(14),将甲板次级中组(14)翻身至甲板小组立(15)上并进行装配与焊接,形成甲板中组立过程产品(17),设置特殊胎架(18),所述特殊胎架(18)包括第二胎架基准面(18-1)和第三胎架基准面(18-2),所述第二胎架基准面(18-1)和第三胎架基准面(18-2)相互垂直,所述第二胎架基准面(18-1)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β为59度,所述第三胎架基准面(18-2)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γ为31度,将甲板次级中组(14)与甲板小组立(15)组成的尚未完成焊接的甲板中组立过程产品(17)按顺时针方向旋转57度后放置在特殊胎架(18)上,利用自动角焊机完成甲板次级中组上的斜板(14-1)与甲板小组立上的顶板(15-1)外侧的角焊缝,形成甲板中组立(19);
步骤五,舷侧分段大组合拢,以外板作为大组基面,将甲板中组立(19)和内纵壁平直段中组立(13)进行大组合拢,进行装配与焊接工作,形成不锈钢化学品船舷侧分段(2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舷侧分段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一中,所述外板胎架(3)的高度为800m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舷侧分段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二中,所述不锈钢胎架(9)的高度为800mm,胎架顶端设有不锈钢板条(10-3)。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舷侧分段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四中,甲板次级中组(14)翻身至甲板小组立(15)上后,在进行装配与焊接时,甲板次级中组上的斜板(14-1)与甲板小组立上的顶板(15-1)之间的外侧焊缝仅做装配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394873.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