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割草机器人有效
申请号: | 201720061577.2 | 申请日: | 2017-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13414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18 |
发明(设计)人: | 孔钊;郭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科瓴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D34/64 | 分类号: | A01D34/64;A01D34/82;A01D75/20 |
代理公司: | 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2235 | 代理人: | 杨林洁 |
地址: | 215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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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割草 机器人 | ||
1.一种割草机器人,包括:机身(10),安装于机身(10)的工作模块、行走模块以及用于协调工作模块和行走模块的控制模块,所述工作模块包括设置于机身下部的切割机构(22),所述行走模块包括安装在机身(10)上的行走轮组和驱动所述行走轮组的行走马达,其特征在于:所述割草机器人还包括安装于机身侧部的防护件,所述防护件包括枢转连接于机身的第一防护件以及第二防护件,所述第二防护件与第一防护件枢转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相对所述第一防护件和第二防护件的初始位置,所述第一防护件和第二防护件被允许向朝向切割机构(22)的方向转动,并且所述第一防护件和第二防护件被限制向远离切割机构(22)的方向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防护件与机身之间设有第一弹簧,所述第一弹簧提供第一防护件向远离切割机构(22)的方向运动的弹性力,所述第一防护件和第二防护件之间设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提供第二防护件向远离切割机构(22)的方向运动的弹性力。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弹簧和所述第二弹簧为扭转弹簧,且所述第一弹簧的刚度大于第二弹簧的刚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防护件和机身之间设置距离感应装置(90),所述第二防护件转动的角度超过其预设的转动角度,带动第一防护件转动,所述第一防护件转动的角度超过其预设的转动角度,触发所述距离感应装置,所述控制模块接收到触发信号控制割草机器人停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距离感应装置包括开关和触发件,所述开关设置在机身上,开关的触点与第一防护件相对应,所述触发件设置在开关的触点与第一防护件之间,所述触发件的一端与开关的触点或第一防护件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防护件构造为连接于所述机身两侧的第一护板(53),所述第二防护件构造为连接于所述第一护板(53)的第二护板(54),所述第二护板(54)下部的宽度大于第二护板(54)上部的宽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沿着所述割草机器人的前进方向,所述第一护板(53)的前后两侧设置端板(531),所述端板(531)平行于行走轮的切面。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护板(53)包括临近机身的斜部(532)和临近第二护板(54)的直部(533),所述直部(533)与第二护板(54)平齐并平行于行走轮的端面。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轮组包括前轮和后轮,所述第二护板(54)在所述前轮和后轮之间的空间朝下延伸,所述第二护板(54)的底部到地面的距离小于所述切割机构(22)的底部到地面的距离。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护板的外缘与行走轮的外缘平齐。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防护件构造为连接于所述机身前侧的上段防护栏,所述第二防护件构造为连接于所述上段防护栏的下段防护栏,所述上段防护栏和下段防护栏均构造为栅栏状。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割草机器人还包括设置于机身上且位于所述上段防护栏和下段防护栏之前的前护栏(80),所述前护栏(80)构造为栅栏状,所述前护栏(80)的梳齿密度小于所述下段防护栏的梳齿密度,所述前护栏(80)的每个梳齿的宽度大于所述下段防护栏的每个梳齿的宽度。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割草机器人还包括位于所述切割机构前方的前护栏(80),所述前护栏(80)固定连接于机身并且构造为栅栏状。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割草机器人还包括环绕所述切割机构设置的防护档板(60、60a),沿着所述割草机器人的前进方向,所述防护档板(60、60a)自所述切割机构(22)的两侧面和后面对切割机构形成三面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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