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抗震缓冲的立体轨道车有效
申请号: | 201720096653.3 | 申请日: | 2017-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245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2 |
发明(设计)人: | 陈志淳 | 申请(专利权)人: | 汕头市桦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17/26 | 分类号: | A63H17/26;A63H29/22;A63H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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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515000 广东省汕头***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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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抗震 缓冲 立体 轨道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轨道车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抗震缓冲的立体轨道车。
背景技术
玩具泛指可用来玩的物品,通常与儿童或宠物有关。玩玩具在人类社会中常常被作为一种寓教于乐的方式。玩具也可以是自然物体,即是沙、石、泥、树枝等等的非人工东西。著名教育家、儿童教育专家陈鹤琴说:“对玩具应作广义理解,它不是只限于街上卖的供儿童玩的东西,凡是儿童可以玩的、看的、听的和触摸的东西,都可以叫玩具。”玩具适合儿童,也适合青年和中老年人。它是打开智慧天窗的工具,让人们机智聪明。
随着在中国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汽车玩具越来越普及,尤其是立体轨道车越来越多。
目前的立体轨道车,存在结构复杂,抗震缓冲效果差,防护效果差,攀爬性能低和不能同时适用于在轨道上和在地面上行驶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抗震缓冲的立体轨道车,可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目前的立体轨道车,存在结构复杂,抗震缓冲效果差,防护效果差,攀爬性能低和不能同时适用于在轨道上和在地面上行驶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抗震缓冲的立体轨道车,包括第一车壳、第二车壳、车壳转接板、车主体、主体上盖、主体下盖、电路装置、电池仓、悬挂杆固定配件、电池盖、后驱动装置、前驱动装置、后护架、前护架、避震器、悬挂杆和轨道车轮,所述第一车壳通过车壳转接板与第二车壳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车壳与第二车壳之间固定有车主体;所述车主体的上端设置有主体上盖;所述车主体的下端设置有主体下盖;所述主体上盖与主体下盖之间固定有电路装置;所述电路装置的下端与电池仓固定连接;所述电池仓的下端固定有电池盖;所述电池仓的外侧固定有悬挂杆固定配件;所述车主体后端通过避震器和悬挂杆与后驱动装置固定连接;所述车主体的前端通过避震器和悬挂杆与前驱动装置固定连接;所述避震器包括连接头、刚性弹簧和固定轴,所述固定轴的上端固定一个连接头;所述固定轴的下端固定一个连接头;所述刚性弹簧套在固定轴上;所述前驱动装置两侧的输出端分别固定有轨道车轮;所述后驱动装置两侧的输出端分别固定有轨道车轮;所述轨道车轮包括轮胎和托辊;所述托辊与所述轮胎固定连接。
较佳地,所述悬挂杆固定配件上设置有与避震器的连接头相适应的连接孔。
较佳地,所述后驱动装置和前驱动装置上均设置有与避震器的连接头相适应的连接孔。
较佳地,所述后驱动装置包括后驱动电机和后驱动电机牙轮。
较佳地,所述前驱动装置的外侧固定有前护架。
较佳地,所述后驱动装置的外侧固定有后护架。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一种抗震缓冲的立体轨道车,通过设置两个避震器和两个悬挂杆将后驱动装置与车主体固定连接和设置两个避震器和两个悬挂杆将前驱动装置与车主体固定连接,作为立体轨道车的整体结构,使得结构简单,并且设置的避震器和悬挂杆能够提高轨道车轮与第一车壳和第二车壳之间的距离,增加底盘与地面的距离,使得立体轨道车的攀爬性能高;通过设置避震器,并且避震器包括连接头、刚性弹簧和固定轴,可以在立体轨道车运行的过程中起到抗振缓冲的作用,使得立体轨道车的抗振缓冲效果好;通过在前驱动装置两侧的输出端分别固定有轨道车轮和在后驱动装置两侧的输出端分别固定有轨道车轮,其中轨道车轮包括轮胎和托辊,并且托辊与轮胎固定连接,设置的托辊可以支撑在相应的轨道上进行行车,设置的轮胎可以在地面上进行行车,使得能同时适用于在轨道上和地面上行驶;通过在前驱动装置的外侧固定有前护架和在后驱动装置的外侧固定有后护架,使得该立体轨道车的防护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抗震缓冲的立体轨道车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抗震缓冲的立体轨道车的避震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抗震缓冲的立体轨道车的轨道车轮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第一车壳;2-第二车壳;3-车壳转接板;4-车主体;41-主体上盖;42-主体下盖;43-电路装置;44-电池仓;45-悬挂杆固定配件;46-电池盖;5-后驱动装置;6-前驱动装置;7-后护架;8-前护架;9-避震器;91-连接头;92-刚性弹簧;93-固定轴;10-悬挂杆;11-轨道车轮;111-轮胎;112托辊。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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