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三级含氨尾气回收利用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21750.3 | 申请日: | 2017-02-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219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10 |
发明(设计)人: | 徐刚;李瀚;周伟明;苑举春;蔡国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市鸿宇泰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18 | 分类号: | B01D53/18;B01D53/58;B01D53/75;B01D53/78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102 | 代理人: | 谭映华,罗志宏 |
地址: | 516000 广东省惠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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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三级 尾气 回收 利用 系统 | ||
1.一种三级含氨尾气回收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生产槽(1)、用于吸收生产槽产生的含氨尾气中的氨气的三级回收利用装置(2)以及与三级回收利用组件连接的尾气排气管(3);所述的三级回收利用装置(2)包括与生产槽(1)连通的第一级回收利用组件、与第一级回收利用组件连通的第二级回收利用组件以及与第二级回收利用组件连通的第三级回收利用组件,所述的三级回收利用组件与尾气排气管(3)连通,所述的第一级回收利用组件内使用的吸收液为清水,所述的第二级回收利用组件和三级回收利用组件内使用的吸收液为稀盐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级含氨尾气回收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级回收利用组件、第二级回收利用组件以及第三级回收利用组件均包括相同结构的回收利用组件(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三级含氨尾气回收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回收利用组件(4)包括吸收塔(41)、与吸收塔(41)连通的副槽(42)以及设置在副槽和吸收塔之间的循环泵(43),所述的吸收塔(41)包括设置在吸收塔(41)下部的进气孔(411)和出液孔(412)、设置在吸收塔的顶部的出气孔(413)、设置在吸收塔的上部侧壁的进液孔(414)以及填充在吸收塔(41)内部的多面球(415);所述的吸收塔的出液孔通过管道与副槽(42)连通,所述的副槽(42)与循环泵(43)之间通过管道连通,所述的循环泵(43)与吸收塔的进液孔(412)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三级含氨尾气回收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副槽(42)为用于存储吸收氨气后的药水槽或药水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三级含氨尾气回收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副槽(42)还包括药水浓度检测器(421)和药水输出组件(42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三级含氨尾气回收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药水输出组件(422)包括与副槽连通的药水输出泵(4221)和药水输出管(4222);所述的第一级回收利用组件的药水输出管(4222)与生产槽的连通;所述的第二级回收利用组件的药水输出管(4222)与第一级回收利用组件的进液孔(414)连通;所述的第三级回收利用组件的药水输出管(4222)与第二级回收利用组件的进液孔(414)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3~6任一项所述的三级含氨尾气回收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进液孔(414)与向吸收塔内提供氨气吸收液的外部供液管道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三级含氨尾气回收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收塔(41)的中部设有透明的观察孔(416)。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三级含氨尾气回收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尾气排气管(3)的排气口距地面1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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