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尾气燃烧管道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29945.2 | 申请日: | 2017-02-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8286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4 |
发明(设计)人: | 宋德鹏;崔庆华;乔晓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济南力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7/06 | 分类号: | F23G7/06;B01D46/02 |
代理公司: |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37257 | 代理人: | 丁修亭 |
地址: | 250119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桑梓***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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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尾气 燃烧 管道 | ||
1.一种尾气燃烧管道,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管道,为管道部件,并具有用于废气进入的进气口和用于废气排出的排气口;
反应气管道,与主管道在给定的位置连通,以提供相应的反应气;
点火炉,配置在所述给定的位置的后侧的主管道上,形成反应段,以使反应段温度至少在点火阶段高于废气与反应气的反应温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气燃烧管道,其特征在于,在反应段后侧的主管道上配装有第一冷却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尾气燃烧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冷却装置为水冷却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尾气燃烧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冷却装置包括套装在主管道相应部分上并具有进水管道和出水管道的冷却水套,以及匹配进水管道和出水管道的冷媒循环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尾气燃烧管道,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给定的位置前侧的主管道上还配有第二冷却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尾气燃烧管道,其特征在于,反应段为独立的主管道管段,该独立的主管道管段与相邻其他主管道管段的连接结构为管接法兰。
7.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尾气燃烧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口和所述排气口均为管接法兰口。
8.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所述的尾气燃烧管道,其特征在于,排气口适配地与引风系统连接,而配有与引风系统的进气口相匹配的接口。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尾气燃烧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引风系统内含布袋除尘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所述的尾气燃烧管道,其特征在于,在第一冷却装置后侧的主管道上还配有取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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