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尾气燃烧管道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29945.2 | 申请日: | 2017-02-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8286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4 |
发明(设计)人: | 宋德鹏;崔庆华;乔晓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济南力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7/06 | 分类号: | F23G7/06;B01D46/02 |
代理公司: |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37257 | 代理人: | 丁修亭 |
地址: | 250119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桑梓***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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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尾气 燃烧 管道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尾气燃烧管道,应用于燃烧式尾气处理设备。
背景技术
尾气处理方式的选择需要根据尾气中的待处理成分进行选择,其中燃烧式尾气处理是最常用的尾气处理方式之一,该种处理方式还可以复合其他的尾气处理设备,例如水脱除方法,将溶于水的成分脱除掉。
此外,应当理解,燃烧式尾气处理并不表示基于氧气的尾气处理,尽管对于大多数的燃烧式尾气处理,通常也采用气体进行处理,但气体并不必然是氧气,整体上可以称为反应气,与指定的待处理成分相适应,此外,反应气中还可能包含充当催化剂的部分,其并不参与反应,但能够提高燃烧的效率。
通常情况下,燃烧式尾气处理设备都必须配置燃烧室或者类似的反应室,并且普遍在燃烧室或者反应室内设置例如火焰喷嘴等被配置为独立的燃烧设备的燃烧器,燃烧器基于常规的认识通常具有喷嘴等部件,其安装和后期的维护,因其位于管腔结构内,而非常困难。
例如中国专利文献CN105536374A所公开的冲天炉尾气的处理系统,所配置的燃烧室为立式结构,高度非常高,如果燃烧器设置在燃烧室内部,其安装和后期的维护将会非常困难。
发明内容
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不依赖于专用燃烧器的尾气燃烧管道,可维护性比较好。
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尾气燃烧管道,包括:
主管道,为管道部件,并具有用于废气进入的进气口和用于废气排出的排气口;
反应气管道,与主管道在给定的位置连通,以提供相应的反应气;
点火炉,配置在所述给定的位置的后侧的主管道上,形成反应段,以使反应段温度至少在点火阶段高于废气与反应气的反应温度。
上述尾气燃烧管道,可选地,在反应段后侧的主管道上配装有第一冷却装置。
可选地,所述第一冷却装置为水冷却装置。
可选地,所述水冷却装置包括套装在主管道相应部分上并具有进水管道和出水管道的冷却水套,以及匹配进水管道和出水管道的冷媒循环装置。
可选地,在所述给定的位置前侧的主管道上还配有第二冷却装置。
可选地,反应段为独立的主管道管段,该独立的主管道管段与相邻其他主管道管段的连接结构为管接法兰。
可选地,所述进气口和所述排气口均为管接法兰口。
可选地,排气口适配地与引风系统连接,而配有与引风系统的进气口相匹配的接口。
可选地,所述引风系统内含布袋除尘装置。
可选地,在第一冷却装置后侧的主管道上还配有取样口。
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不同于当前采用专用的燃烧器进行尾气的燃烧处理,而是采用管道加热的方式,通过将尾气中的待处理成分与反应气混合,通过加热引燃的方式或者将混合气体加热到反应温度,使其充分反应。与此类方式中,不需要在管道内设置燃烧器,或者引燃设备或者配管,而保持管道的相对平整,而有利于其维护。由于点火炉位于主管道之外,点火炉在主管道上的装配难度大大降低。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例中尾气燃烧管道的主剖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实施例中尾气燃烧管道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进气口,2.排气口,3.冷却水套,4.回水管道,5.进水管道,6.点火炉,7.氧气管道,8.主管道。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说明附图1,一般而言,对于管件,因其存在所流转媒质的流向而存在前后顺序,图中所示的进气口1为前端,排气口2为后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此应有清楚的理解,从而基于进气口1和排气后2可以确定主管道8上的前后。
如图1和2所示尾气燃烧管道,其结构上与现有配有燃烧器的尾气处理设备具有明显的区别,关键在于,常规的燃烧式尾气处理设备需要在设备的工艺部件内设置燃烧器,或者是独立的具有引燃设备的燃烧室;在图1和2所示的结构中尽管具有主管道8的特定管段而构建的反应管段,但可以做成如图1中所示的,反应管段与主管道8的其他管段管径大致相同的结构,并且管道内不包含燃烧或者反应所需要的燃烧器部分。
具体地,如图1和2所示,配置一主管道8,在图1中,主管道8为直管结构,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在尾气处理设备中,受其他部件的既有装配结构的影响,即便是排气管自身也不一定是直管结构,因此,图中所示的直管结构仅仅用于原理性示意,而不是工程设计图纸所必须的管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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