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减震器以及机动车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44694.5 | 申请日: | 2017-02-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456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10 |
发明(设计)人: | 胡勇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勇军 |
主分类号: | F16F9/02 | 分类号: | F16F9/02;F16F9/06;F16F9/18;F16F9/34;F16F9/43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常俊虎 |
地址: | 021599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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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减震器 以及 机动车 | ||
1.一种减震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缸体(1)以及活动设置在所述缸体(1)内的活塞(2);
所述缸体(1)的内腔由所述活塞(2)分隔成第一腔(11)和第二腔(12),所述第一腔(11)和所述第二腔(12)之间连通有正压管道(3)和回压管道(4);
其中,所述正压管道(3)内设置有可单向流通的第一逆止阀(31),所述回压管道(4)内设置有可单向流通的第二逆止阀(41),并且所述第一逆止阀(31)和所述第二逆止阀(41)可控制流体的流动方向相反;
当所述活塞(2)朝向所述缸体(1)的固定端(13)运动时,所述第二腔(12)内的流体沿所述正压管道(3)流向所述第一腔(11),同时,所述第二逆止阀(41)关闭;
当所述活塞(2)朝向所述缸体(1)的活动端(14)运动时,所述第一腔(11)内的流体沿所述回压管道(4)流向所述第二腔(12),同时,所述第一逆止阀(31)关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正压管道(3)上设置有第一调节阀门(3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回压管道(4)上设置有第二调节阀门(42)。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缸体(1)的固定端(13)设置有用于与机动车的车架连接的固定部(1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15)包括固定环、固定卡扣以及固定螺栓机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塞(2)的活塞杆(21)上设置有控制管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管线包括金属管和承压软管。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包括水、油和空气。
9.一种机动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减震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正压管道(3)或/和所述回压管道(4)上可拆卸连通有补液箱(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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