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植保无人机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59439.8 | 申请日: | 2017-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1112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2 |
发明(设计)人: | 胡彩旗;兰玉彬;王正田;纪晶;秦婷婷;葛振涛;陈大伟;邵明赫;李光浩;付中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青岛前哨风动工具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1/18 | 分类号: | B64D1/18;B64C27/08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7227 | 代理人: | 潘晋祥,王中云 |
地址: | 266109 山东省青岛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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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植保 无人机 | ||
1.一种植保无人机,包括机身(1),驱动机身(1)飞行的动力单元(2),以及安装在机身(1)上能够进行喷洒作业的喷洒单元(3),
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单元(2)包括与机身(1)相连的固定件(2.1)以及安装在固定件(2.1)上的旋翼单元(2.2),
所述旋翼单元(2.2)包括同轴设置的一对旋翼(2.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保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单元(2)进一步包括固装在固定件(2.1)上的导流罩(2.3),所述旋翼单元(2.2)位于导流罩(2.3)中,所述导流罩(2.3)设置有内径自下而上逐渐增大的扩张部(2.3.1),所述扩张部(2.3.1)的顶端位于导流罩(2.3)顶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保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旋翼单元(2.2)中的一对旋翼(2.2.1)分别为主旋翼(2.2.1a)和副旋翼(2.2.1b),所述主旋翼(2.2.1a)设置的叶片数量大于所述副旋翼(2.2.1b)设置的叶片数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植保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旋翼(2.2.1a)位于所述副旋翼(2.2.1b)的下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保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洒单元(3)包括用于盛装内容物的容纳腔(3.1)以及能够将内容物喷洒出的喷嘴(3.2),所述喷嘴(3.2)与容纳腔(3.1)通过喷洒管道(3.3)相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植保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嘴(3.2)设置在喷洒管道(3.3)上,所述喷洒管道(3.3)向机身(1)的外侧水平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植保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洒单元(3)进一步包括安装有摄像头的云台(3.4),所述云台(3.4)可旋转地安装在喷洒管道(3.3)上,所述喷嘴(3.2)位于云台(3.4)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保无人机,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能够测量飞行高度的高度传感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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