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用照明装置以及车辆用灯具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69722.9 | 申请日: | 2017-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5913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01 |
发明(设计)人: | 小杉大资;平家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H05B37/0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02 | 代理人: | 温旭,郝传鑫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照明 装置 以及 灯具 | ||
1.一种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具有至少一个发光元件的多个电路部;及
与所述多个电路部电连接的控制部,
在输入电压超过了预定值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使所述多个电路部串联连接,在所述输入电压成为了预定值以下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使所述多个电路部中的至少一部分电路部并联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还具备二极管,所述二极管的阳极侧与一个电路部的输出侧电连接,阴极侧与另一个电路部的输入侧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检测所述多个电路部中流过的电流,并且根据检测出的电流来判定所述发光元件是否发生故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判定出所述发光元件发生了故障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切断流向所述多个电路部的电流。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判定出所述发光元件发生了故障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切断流向具有未发生故障的所述发光元件的电路部的电流。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还具备控制电路,该控制电路改变流向所述多个电路部的电流或者施加于所述多个电路部的电压中的至少一个,
在判定出所述发光元件发生了故障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通过所述控制电路使流向具有未发生故障的所述发光元件的电路部的电流或者施加于所述具有未发生故障的所述发光元件的电路部的电压中的至少一个增加。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还具备控制电路,该控制电路改变流向所述多个电路部的电流或者施加于所述多个电路部的电压中的至少一个,
在判定出所述发光元件发生了故障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通过所述控制电路使流向具有未发生故障的所述发光元件的电路部的电流或者施加于所述具有未发生故障的所述发光元件的电路部的电压中的至少一个减少。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判定出所述发光元件发生了故障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向外部设备发送信号。
9.一种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具备:
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
供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安装的框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未经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169722.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