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烟气除尘脱硫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99673.3 | 申请日: | 2017-03-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68970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19 |
发明(设计)人: | 孟磊;谷小兵;申镇;江澄宇;李叶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1/02 | 分类号: | B01D51/02;B01D53/78;B01D53/50;B03C3/017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00 | 代理人: | 余长江 |
地址: | 100097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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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实现 排放 燃煤 烟气 除尘 脱硫 系统 | ||
1.一种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烟气除尘脱硫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沿烟气流向依次连接的:
一相变团聚装置、一除尘装置及一脱硫吸收塔;
其中,相变团聚装置包括:依次连接的一入口整流段、一相变换热段及一出口段;所述相变换热段内布置有换热器,用以供换热介质流通;
所述脱硫吸收塔内具有一烟气入口及一喷淋层,所述烟气入口及喷淋层之间设有一湍流装置,用以使烟气通过之后形成湍流状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烟气除尘脱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口整流段设置有若干导流板,用以使通过入口整流段的烟气流场均匀;所述相变换热段内的换热器为氟塑料换热器;所述换热介质为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烟气除尘脱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装置为电除尘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烟气除尘脱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湍流装置包括:沿烟气流量依次布置若干层管列,各管列中包括多根平行布置的湍流管,任一管列中的各湍流管与其他管列中的湍流管平行交错或投影交叉。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烟气除尘脱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列在其所在塔体的水平截面内的开孔率为65%-78%。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烟气除尘脱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湍流管为圆形或类圆形。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烟气除尘脱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脱硫吸收塔内还设置有位于喷淋层下游的一第一除雾层及一第二除雾层;
其中,所述第一除雾层布置有若干层屋脊式除雾器,所述第二除雾层布置有旋流式电除雾器;所述旋流式电除雾器包括多个二次除雾单元,每个所述二次除雾单元包括一阳极筒体,所述阳极筒体具有一烟气进口,该烟气进口设有一旋流板;所述阳极筒体的中心固设与其绝缘的极芯,所述极芯电连接一高压直流电源。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烟气除尘脱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压直流电源连接一控制装置,该控制装置接入一控制系统。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烟气除尘脱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为一自动开关,所述控制系统为脱硫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烟气除尘脱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湍流装置与喷淋层之间的距离为1.8-3.2米;所述第一除雾层与第二除雾层之间的间距为1.2-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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