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抛光小车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72323.5 | 申请日: | 2017-03-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88770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7 |
发明(设计)人: | 张洪彦;赵高健;安地震;张志奕;赵祎辉;孟世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4B29/02 | 分类号: | B24B29/02;B24B4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崇智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467 | 代理人: | 王金双 |
地址: | 050000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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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抛光 小车 | ||
1.一种抛光小车,包括车体(1),所述车体(1)的下端面设有行走轮(2),所述车体(1)的上端面设有电机(3)、传动轴(4)和车把支架(9),所述电机(3)和传动轴(4)彼此平行设置,所述电机(3)的转轴端部设有第一皮带轮(5),所述传动轴(4)的一端设有第二皮带轮(6),所述传动轴(4)的另一端设有抛光轮(7),所述第一皮带轮(5)和第二皮带轮(6)通过传动带连接,所述车把支架(9)上设有车把(8),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把支架(9)上设有调节轮固定架(10),所述调节轮固定架(10)上设有调节轮,所述车体(1)的两侧均设有固定导向装置;
所述调节轮包括安装座(11)、螺接杆(12)、滚轮(13)和固定销(14),所述安装座(11)设置在调节轮固定架(10)上,所述安装座(11)上设有中心螺孔(15)和第一销孔(16),所述第一销孔(16)与中心螺孔(15)相连通,所述螺接杆(12)上设有第二销孔(19),所述螺接杆(12)一端为U形端(17)另一端为扳动端(18),所述滚轮(13)设置于所述螺接杆(12)的U形端(17),所述螺接杆(12)与安装座(11)的中心螺孔(15)螺接,所述固定销(14)插设于所述第一销孔(16)和第二销孔(19)中;
所述固定导向装置包括可伸缩横杆(20)和导向轮(21),所述可伸缩横杆(20)包括内杆(20-1)和套置在所述内杆(20-1)外的外杆(20-2),所述外杆(20-2)上设置有顶丝(20-3),所述内杆(20-1)为直角杆,包括水平部和竖直部,所述导向轮(21)设置在所述内杆(20-1)的竖直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轮(7)上方设有保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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