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68674.6 | 申请日: | 2017-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417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2 |
发明(设计)人: | 薛妮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主分类号: | G09B9/00 | 分类号: | G09B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548 | 代理人: | 李静 |
地址: | 571199 *** | 国省代码: | 海南;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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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法律 教学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法律教学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
背景技术
在法学教学过程中,有时候需要模拟实训,模拟实训即模拟法庭,在学校或社会其他场合举办的模拟法庭调查、审理,通过模拟法庭的现场感和直观感,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理解,更好的提升了学生的法律的运用和把握能力,但现有的法律教学实训装置操作感较弱,不能达到良好的实训效果,并且由于经常操作其内部元件,容易积累灰尘,难以清理,使用寿命均不长。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右端固定安装有把手,所述箱体上端面后侧从左至右依次设有USB接口、语音播报器控制开关、电源开关、第一控制开关、第二控制开关、第三控制开关、第四控制开关、第五控制开关、显示屏和语音播报器,所述箱体上端活动安装有盖板,所述盖板下侧设有演示槽,所述演示槽内腔设有第一模拟桌、第二模拟桌、第三模拟桌、第四模拟桌、第五模拟桌和第六模拟桌,所述第一模拟桌、第二模拟桌、第三模拟桌、第四模拟桌、第五模拟桌和第六模拟桌的侧面和顶端均分别均设有人物模型和职务牌,所述第一模拟桌、第二模拟桌、第三模拟桌、第四模拟桌和第五模拟桌顶端中部分别设有第一指示灯、第二指示灯、第三指示灯、第四指示灯和第五指示灯,所述箱体内腔设有中央处理器、存储器和电源。
优选的,所述第一模拟桌和第三模拟桌位于演示槽后端左右两侧,所述 第二模拟桌位于第一模拟桌和第三模拟桌之间,所述第四模拟桌和第五模拟桌对称位于演示槽中部,所述第六模拟桌等距对称排列在第四模拟桌和第五模拟桌前侧。
优选的,所述盖板为透明玻璃盖板,且盖板与演示槽左侧上端铰链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指示灯、第二指示灯、第三指示灯、第四指示灯和第五指示灯均为LED灯。
优选的,所述第一指示灯、第二指示灯、第三指示灯、第四指示灯、第五指示灯、USB接口、语音播报器控制开关、第一控制开关、第二控制开关、第三控制开关、第四控制开关、第五控制开关、显示屏、语音播报器、存储器和电源均与中央处理器电性连接,所述电源与电源开关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法律教学实训装置,通过设置盖板,能够将演示槽密封住,防止外界灰尘进入演示槽内,影响槽内装置的使用寿命,开启和关闭方便,大大提高了装置使用的灵活性,玻璃材质的盖板不会影响观测;通过设置第一模拟桌、第二模拟桌、第三模拟桌、第四模拟桌、第五模拟桌和第六模拟桌,分别代表原告席、被告席、法官席、原告辩护律师席和被告辩护律师席,真实还原法庭场景,加深了学生对法庭知识的理解;通过设置人物模型和职务牌,提高场景的生动性,便于学生观测与判断;通过在第一模拟桌、第二模拟桌、第三模拟桌、第四模拟桌、第五模拟桌上分别设置第一指示灯、第二指示灯、第三指示灯、第四指示灯和第五指示灯,对应指示灯闪烁时表示对应模拟桌上的人物发言,使得学生能够手动操控,根据自己对语音播报器播报的语音的判断来控制不同的指示灯闪烁,从而能够标注不同模拟桌上人物模型的发言,提高了实训的趣味性、学生的手动操控能力和反应判断速度。本实用新型趣味性强,操作能力优秀,能够锻炼学生的手动操控能力和反应判断速度,能够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图。
图中:1箱体、101把手、102USB接口、2盖板、3演示槽、31第一模拟桌、32第二模拟桌、33第三模拟桌、34第四模拟桌、35第五模拟桌、36第六模拟桌、37人物模型、38职务牌、4第一指示灯、41第一控制开关、5第二指示灯、51第二控制开关、6第三指示灯、61第三控制开关、7第四指示灯、71第四控制开关、8第五指示灯、81第五控制开关、9中央处理器、91电源、911电源开关、92存储器、10显示屏、11语音播报器、111语音播报器控制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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