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尾门及用于车辆尾门的限位铰链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99781.5 | 申请日: | 2017-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28803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26 |
发明(设计)人: | 吴鹏;王鹏;刘大壮 | 申请(专利权)人: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D3/06 | 分类号: | E05D3/06;E05D1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辰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619 | 代理人: | 郎志涛 |
地址: | 261061 山东省潍坊***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用于 限位 铰链 系统 | ||
1.一种用于车辆尾门的限位铰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铰链系统包括:
连接至车辆后围的后围固定部件;
连接至车辆尾门的尾门固定部件;
第一枢转连接部件,所述第一枢转连接部件通过第一枢轴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后围固定部件,并且通过第三枢轴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尾门固定部件;和
第二枢转连接部件,所述第二枢转连接部件通过第二枢轴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后围固定部件,并且通过第四枢轴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尾门固定部件,
其中,所述第一枢转连接部件以固定的方式设置有弹性限位件,所述第二枢转连接部件设置有能够与所述弹性限位件形成咬合配合的至少一个限位槽;其中,所述后围固定部件、所述尾门固定部件、所述第一枢转连接部件和所述第二枢转连接部件形成四连杆机构,在尾门开启或关闭的过程中,所述后围固定部件保持固定不动,所述第一枢转连接部件关于所述第一枢轴相对于所述后围固定部件枢转,所述第二枢转连接部件关于所述第二枢轴相对于所述后围固定部件枢转,所述尾门固定部件分别关于第三枢轴相对于所述第一枢转连接部件、关于第四枢轴相对于所述第二枢转连接部件枢转,并且当所述尾门固定部件转动至与所述后围固定部件成预定的角度时,所述弹性限位件与所述限位槽形成咬合配合,从而限制所述尾门被进一步开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车辆尾门的限位铰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限位槽具有第一限位槽和第二限位槽,当尾门被开启至90°时,所述弹性限位件与所述第一限位槽形成咬合配合,在对所述尾门施加足够的力的情况下,所述弹性限位件能够从所述第一限位槽脱出使得所述尾门能够被进一步开启,并且当尾门被开启至270°时,所述弹性限位件与所述第二限位槽形成咬合配合,使得所述尾门无法被进一步开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车辆尾门的限位铰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限位件包括被预压缩的弹簧和位于所述弹簧的端部的限位咬合部,所述限位咬合部被构造成能够与所述限位槽形成咬合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车辆尾门的限位铰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咬合部为限位钢柱。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车辆尾门的限位铰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限位槽具有弧形边缘,所述限位咬合部能够沿着所述弧形边缘脱出。
6.一种车辆尾门,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尾门具有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限位铰链系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399781.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护瓶对中机构及灌装装置
- 下一篇:一种灌装饮料生产线输送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