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人车自动预警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400544.6 | 申请日: | 2017-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805800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6 |
发明(设计)人: | 吕泽帅;隋金雪;杨莉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工商学院 |
主分类号: | G08G1/16 | 分类号: | G08G1/16 |
代理公司: | 烟台双联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37225 | 代理人: | 张咏梅 |
地址: | 264005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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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预警系统 | ||
1.人车自动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判断非机动车车道上是否有行人正在通过的行人判定系统、用于判断车辆速度是否超过阈值的危险车辆判定系统、天气和黑白夜监测站、若干无线收发器(1)、行人提醒装置、行车提醒装置以及供电系统;
所述天气和黑白夜监测站包括天气和黑白夜监测站主控芯片、电平转换芯片和以下至少一种传感器:雨水传感器、湿度传感器、光感传感器、颗粒物传感器;雨水传感器、湿度传感器、光感传感器、颗粒物传感器的输出端均通过电平转换芯片与天气和黑白夜监测站主控芯片连接,所述天气和黑白夜监测站主控芯片的输出端通过无线收发器(1)与行人判定系统和危险车辆判定系统分别连接;
所述危险车辆判定系统的输出端通过无线收发器(1)与行人提醒装置连接;
行人判定系统的输出端通过无线收发器(1)与行车提醒装置连接;
所述供电系统分别给行人判定系统、危险车辆判定系统、天气和黑白夜检测站(2)、无线收发器、行人提醒装置、行车提醒装置供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车自动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危险车辆判定系统包括两个机动车监测站(6)以及危险车辆判定芯片,每个所述机动车监测站(6)均包括至少两组激光对射传感器,所述激光对射传感器的接收端和激光对射传感器的发射端分别分布在道路的两侧,所述危险车辆判定芯片接收激光对射传感器的接收端的信号判定车辆是否超速,所述危险车辆判定芯片的输出端通过无线收发器(1)与行人提醒装置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车自动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危险车辆判定系统包括两排地磁传感器(16)、交通监控摄像探头以及危险车辆判定芯片,所述危险车辆判定芯片接收交通监控摄像探头和地磁传感器(16)的信号判定车辆是否超速,所述危险车辆判定芯片的输出端通过无线收发器(1)与行人提醒装置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人车自动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人判定系统包括成一定角度扫描地面以感知非机动车车道上人体信号的人体热释电传感器(13)和行人判定芯片,所述人体热释电传感器(13)的输出端与行人判定芯片连接,行人判定芯片的输出端通过无线收发器(1)与行车提醒装置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人车自动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行车提醒装置包括设置在距离路口至少5米远且位于道路右侧的用于警示车辆的行车提示柱和/或斑马线轮廓灯(10)和/或对斑马线进行投射的激光投射器(7),所述行车提示柱上设置有行车提示屏(5),所述行人判定芯片通过无线收发器(1)发送信号给斑马线轮廓灯(10)、激光投射器(7)、行车提示屏(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人车自动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人提醒装置包括设置在斑马线两端的行人提示柱,所述行人提示柱上设置有红黄双色高光LED提示灯(8)和/或行人提示屏(11),所述行车判定芯片通过无线收发器(1)发送信号给红黄双色高光LED提示灯(8)以及行人提示屏(1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人车自动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斑马线轮廓灯(10)为蓝色柔性发光LED。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人车自动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人判定芯片、人体热释电传感器(13)、激光投射器(7)固定在行人提示柱上。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车自动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机动车监测站(6)相距至少50米。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人车自动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两排地磁传感器(16)之间相距至少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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