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视化自动吊装对接测量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62094.5 | 申请日: | 2017-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232389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3 |
发明(设计)人: | 常戬;孙林;葛维春;刘鹏;孙小涵 | 申请(专利权)人: | 孙林 |
主分类号: | G01S11/12 | 分类号: | G01S11/1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24000 辽宁省盘锦市***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视化 自动 吊装 对接 测量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视化自动吊装对接测量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重型起重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一般通信指挥人员通过电子通讯设备或是手式等信号指挥起重司机进行起重作业。重型起重司机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过程中容易出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会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正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可视化自动吊装对接测量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包括视频定位采集靶、视频激光定位云台机、无线发射模块、中央处理器、控制电机、视频显示系统,视频激光定位云台机的输出端通过无线发射模块与中央处理器的输入端电性相连,中央处理器的输出端与视频显示系统的输入端电性相连,中央处理器的输出端通过无线发射模块与电机的输入端电性相连;视频激光定位云台机的可见测距光点输出端与视频定位采集靶表面的光感接收器电性相连,视频定位采集靶的输出端通过无线发射模块与视频激光定位云台机的输入端电性相连。
视频激光定位云台机内设置了双摄像头、激光测距发生器、LED 照明灯、测距头,激光测距发生器位于双摄像头之间,视频激光定位云台机通过激光测距发生器向视频定位采集靶表面的光感接收器发射可见测距光点,测距头位于视频激光定位云台机的底部,用于测量与地面的垂直距离;视频激光定位云台机可上下移动和自转。
视频定位采集靶为红外线信号接收器或激光线信号接收器,由定位激光靶磁铁座和光感接收器组成,视频定位采集靶内设置有无线发射模块,光感接收器为方形、圆盘形或球形,视频定位采集靶通过定位激光靶磁铁座固定在待测装置上。
视频显示系统包括电脑显示器和头戴式视频显示器,中央处理器的输出端通过无线发射模块与远程的头戴式视频显示器的输入端电性相连,头戴式视频显示器通过支架固定在安全帽上。
还包括螺丝形视频测距激光头和螺丝形定位激光靶,螺丝形视频测距激光头和螺丝形定位激光靶安装在配对的法兰孔洞内且相对设置,螺丝形视频测距激光头底部安装有激光测距发生器、摄像头、LED 照明灯,激光测距发生器发射定位光线和测距光线到螺丝形定位激光靶,螺丝形定位激光靶通过无线发射模块将定位数据传送至中央处理器的接收端,中央处理器将分别接收到的螺丝形视频测距激光头的视频、测距数据和定位激光靶定位数据显示到视频显示系统上。
控制电机通过牵引绳与吊装设备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采用视频激光定位云台机,利用视频对焦技术和激光点靶技术对视测量移动吊装对接设备空间位置信息进行采集,通过二点或者多点采集后通过视频显视和电机控技术实现自动化精准吊装。相较于现有技术,可以快速实现高精度平稳对接,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此外,采用自动吊准后可以减少劳动人手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2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框图。
图3为实施例1的工作状态图。
图4为实施例2的工作状态图。
图5为视频定位采集靶的结构示意图,a、b、c分别为三种结构的视频定位采集靶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安全帽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1上壳,2下壳,3牵引锁,4视频定位采集靶,4a为第一种结构的视频定位采集靶,4b为第二种结构的视频定位采集靶, 4c为第三种结构的视频定位采集靶,5对接法兰,6视频激光定位云台机,7测量头,8定位测距激光线,9螺丝形视频测距激光头, 10螺丝形定位激光靶,11无线采集发射器,12无线采集固定扭扣, 13采集器接线端子,14采集器接线端子线,15螺丝底部测距激光头, 16螺丝底部定位激光靶,17采集器发射天线,18螺丝顶部接线端子, 19定位激光靶磁铁座,19a为第一种结构的定位激光靶磁铁座,19b 为第二种结构的定位激光靶磁铁座,19c为第三种结构的定位激光靶磁铁座,20高密度阵列光感接收器,20a为第一种结构的高密度阵列光感接收器,20b为第二种结构的高密度阵列光感接收器,20c为第三种结构的高密度阵列光感接收器,21头带式视频显视器,22支架, 23头部,30激光测距发射器,31双摄像头,32LED照明。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孙林,未经孙林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762094.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