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冶金原料烘干烟气粉尘回收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898100.X | 申请日: | 2017-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873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6 |
发明(设计)人: | 廖海欧;徐兆春;江济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45/02 | 分类号: | B01D45/02;B01D45/08;F27D17/00 |
代理公司: |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32207 | 代理人: | 蒋海军,侯晔 |
地址: | 243000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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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冶金 原料 烘干 烟气 粉尘 回收 系统 | ||
1.一种冶金原料烘干烟气粉尘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过减尘烟气导出管(24)串联连通的2个烟气降温降尘装置,分别为一级烟气降温降尘装置(2)和二级烟气降温降尘装置(3);
与二级烟气降温降尘装置(3)通过二级减尘烟气导出管(28)连通的收尘装置(4);其中:
每个烟气降温降尘装置均包括:
空气导流机构(25);
在所述空气导流机构(25)的内部,并和空气导流机构(25)呈空腔环套式结构的烟气降温机构(23);
所述烟气降温机构(23)外接穿出空气导流机构(25)的含尘烟气导入管(22)和减尘烟气导出管(24)或二级减尘烟气导出管(2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冶金原料烘干烟气粉尘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烟气降温机构(23)呈封闭的桶状结构,所述减尘烟气导出管(24)和二级减尘烟气导出管(28)的出气口均固定于桶状结构的上部侧面;所述烟气降温机构(23)桶状结构的底部呈收口状,和降尘放灰管(26)相通;所述一级烟气降温降尘装置(2)的含尘烟气导入管(22)与烟气降温机构(23)桶状结构的顶部相通,桶状结构内壁固定有下伸的挡尘板(221);所述减尘烟气导出管(24)的进气口从二级烟气降温降尘装置(3)的烟气降温机构(23)桶状结构的顶部穿入,并插入至桶状结构的底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冶金原料烘干烟气粉尘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气导流机构(25)的顶部空气导出管(21)内部固定设置有换热装置(211);
所述挡尘板(221)呈背离减尘烟气导出管(24)的斜板状,第一个斜板的上部固定端固定于烟气降温机构(23)的顶部,并将含尘烟气导入管(22)的进口和减尘烟气导出管(24)的出口隔开;
所述减尘烟气导出管(24)插入桶状结构内部的部分为逐渐下开的喇叭状开口(24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冶金原料烘干烟气粉尘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导流机构(25)呈上部逐渐收口的圆桶结构,直径大于所述烟气降温机构(23);在所述空腔环套式结构的环腔内,固定分布有空气导流加强机构(27),环腔底部为空气入口(21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冶金原料烘干烟气粉尘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导流加强机构(27)为均匀竖直式固定的导流隔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冶金原料烘干烟气粉尘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隔板分布为每隔20~40°的弧度设置;所述喇叭状开口(241)和挡尘板(221)的角度均为70~80°。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冶金原料烘干烟气粉尘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降温机构(23)的上部,设置有固定于空气导流机构(25)侧壁的强制降温机构(29)。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冶金原料烘干烟气粉尘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制降温机构(29)为均匀分布的雾化喷头;所述换热装置(211)为板式或管式换热器。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冶金原料烘干烟气粉尘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导出管(21)出口处固定引风机,并外接余热利用装置;所述降尘放灰管(26)出口处设置放灰阀(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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