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使气体充分混合的燃气炉头有效
申请号: | 201720918944.6 | 申请日: | 2017-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499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7 |
发明(设计)人: | 郑宇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宇鹏 |
主分类号: | F23D14/02 | 分类号: | F23D14/02;F23D14/58;F23D14/46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528000 广东省佛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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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体 充分 混合 燃气炉 | ||
1.一种使气体充分混合的燃气炉头,包括
通气炉芯,所述通气炉芯包括从上而下同轴叠置一体成型、直径递减的第一圆柱体、第二圆柱体、第三圆柱体,所述第一圆柱体上绕轴线均布n个燃气喷嘴,n≥1,所述燃气喷嘴贯穿所述第一圆柱体的上端面及下端面,还包括从上而下同轴设置的上阶梯孔及下阶梯孔,所述上阶梯孔的孔径大于所述下阶梯孔的孔径,所述上阶梯孔从所述第一圆柱体的上端面延伸至所述第二圆柱体内,所述下阶梯孔的下端有封口底层;
拢火罩,所述拢火罩包括从上而下同轴叠置一体成型的上圆筒体及下圆筒体;所述上圆筒体的顶面与所述第一圆柱体的下端面密闭贴合并通过连接件固接为一体,所述上圆筒体的内表面与所述第二圆柱体及第三圆柱体的外表面之间形成空气夹层;
燃气进气管,所述燃气进气管的一端置于所述上阶梯孔内,所述燃气进气管的另一端置于所述拢火罩外;
喷气孔,所述喷气孔从所述上阶梯孔内壁贯穿至第二圆柱体外侧壁;
其特征在于:
所述喷气孔从上而下呈五圈排列,每圈所述喷气孔绕所述第二圆柱体轴线均布,所述喷气孔的轴线与所述第二圆柱体的轴线形成开口向上的夹角α,所述夹角α<90°,所述喷气孔的轴线与所述第二圆柱体的径向线形成夹角β,所述夹角β≥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气体充分混合的燃气炉头,其特征在于:所述五圈喷气孔从上而下排序,置于第一圈的喷气孔的孔径为3.2~4mm,夹角α为74°~84°,夹角β为0°;所述置于第二圈喷气孔的孔径为3.2~4mm,夹角α为74°~84°,夹角β为1°~4°;所述置于第三圈喷气孔的孔径为3.1~3.9mm,夹角α为72°~82°,夹角β为12°~16°;所述置于第四圈喷气孔的孔径为3.1~3.9mm,夹角α为72°~82°,夹角β为11°~15°;所述置于第五圈喷气孔的孔径为2~3mm,夹角α为76°~86°,夹角β为10°~1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使气体充分混合的燃气炉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置于第一圈喷气孔的夹角孔径为3.6mm,α为79°,夹角β为0°;所述置于第二圈喷气孔的孔径为3.6mm,夹角α为79°,夹角β为1°;所述置于第三圈喷气孔的孔径为3.5mm,夹角α为77°,夹角β为14°;所述置于第四圈喷气孔的孔径为3.5mm,夹角α为77°,夹角β为13°;所述置于第五圈喷气孔的孔径为2.5mm,夹角α为81°,夹角β为12°。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使气体充分混合的燃气炉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圆柱体的下端面有同轴的下圆环凹槽,所述燃气喷嘴置于所述下圆环凹槽底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使气体充分混合的燃气炉头,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圆筒体内靠近所述顶面有上圆环凹槽,所述上圆环凹槽与所述下圆环凹槽的环直径相等。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使气体充分混合的燃气炉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进气管穿过所述上圆筒体的侧壁及第二圆柱体侧壁密闭固定。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使气体充分混合的燃气炉头,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长明火种管,所述长明火种管穿过所述上圆筒体的侧壁及第三圆柱体侧壁密闭固定,所述长明火种管一端置于所述下阶梯孔内,所述长明火种管的另一端置于所述拢火罩外。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使气体充分混合的燃气炉头,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在下阶梯孔内、与所述封口底层一体成型、有同轴的透气孔的锥形柱,所述透气孔贯穿所述封口底层。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使气体充分混合的燃气炉头,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分布在所述封口底层上的m个辅助通气小孔,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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