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空气清新剂有效
申请号: | 201720920981.0 | 申请日: | 2017-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9392444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17 |
发明(设计)人: | 邹建苛;姜海涛;李家驹;肖崇豪;吴顺杰;邓永平;张秋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爱车小屋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9/012 | 分类号: | A61L9/012;A61L9/01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崔明思 |
地址: | 523808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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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清新剂 蚕茧 本实用新型 开口 闭合 发香体 天然的 粘合 包覆 缝合 开发 | ||
1.一种空气清新剂,其特征在于,包括蚕茧以及包覆于所述蚕茧内的发香体,所述蚕茧的茧层形成有微孔,所述发香体置于所述微孔内;所述蚕茧上具有开口,所述开口通过缝合或粘合的方式闭合,所述发香体通过所述开口填装于所述蚕茧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清新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蚕茧包括蚕茧本体与蚕茧盖,所述蚕茧本体与蚕茧盖缝合或粘合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清新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蚕茧包括桑蚕茧、柞蚕茧、蓖麻蚕茧、木薯蚕茧、马桑蚕茧、天蚕茧、琥珀蚕茧、樟蚕茧、栗蚕茧、樗蚕茧、乌桕蚕茧或柳蚕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清新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香体包括固体发香体、膏体发香体和/或透气膜发香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清新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膏体发香体包括水包油型香膏、油包水型香膏和/或纯油型香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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