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手机外置摄像组件有效
申请号: | 201721713557.5 | 申请日: | 2017-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74602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5 |
发明(设计)人: | 刘顺群 | 申请(专利权)人: | 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邵新华 |
地址: | 261205 山东省潍坊市潍坊综合保税区玉清东街以南***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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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机 电子组件 摄像组件 影像处理 托架 外置 本实用新型 数据传输线 鱼眼摄像头 两套 模组 成像效果 卡装配合 手机拍摄 数据传输 有效解决 协调 | ||
1.一种手机外置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托架,与所述手机的中部卡装配合,其安装有影像处理电子组件,
安装于所述托架并连接所述影像处理电子组件的两套鱼眼摄像头模组,其分别位于所述手机的左、右两侧,
数据传输线,用于所述影像处理电子组件、手机之间的数据传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外置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架包括盖板、用于卡装所述手机的卡爪以及位于所述盖板左、右两侧的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用于安装所述鱼眼摄像头模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机外置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爪至少具有一对,每对所述卡爪分别位于所述盖板的左、右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机外置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爪具有两对,所述安装板位于两对所述卡爪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机外置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架上设有支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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