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测试对象安全性检测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21859014.4 | 申请日: | 2017-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77799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28 |
发明(设计)人: | 张建红;王红球;左佳倩;刘海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1/65 | 分类号: | G01N21/65;G01N21/6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张启程 |
地址: | 100084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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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待测样品 光谱 安全性检测 测试对象 光学装置 配置 激发光 本实用新型 光谱仪接收 光谱仪 判定装置 样品状态 激光器 比对 分光 发射 | ||
1.一种测试对象安全性检测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激光器,配置用于发射激发光;
光学装置,配置用于将所述激发光引导至待测样品和收集来自所述待测样品的光信号;
光谱仪,配置用于对来自于光学装置的所述光信号进行分光以生成待测样品的光谱;以及
样品状态判定装置,配置用于从光谱仪接收所述光谱并通过对从同一待测样品至少两次收集到的光信号所分别产生的光谱进行比对以确定待测样品是否损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试对象安全性检测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样品状态判定装置包括第一模块,所述第一模块用于对从同一待测样品至少两次收集到的光信号所分别产生的光谱的总体强度进行比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试对象安全性检测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样品状态判定装置包括第二模块,所述第二模块配置用于对从同一待测样品至少两次收集到的光信号所分别产生的光谱的荧光包络进行比对。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测试对象安全性检测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样品状态判定装置包括第三模块,所述第三模块配置用于对从同一待测样品至少两次收集到的光信号所分别产生的光谱中的拉曼光谱特征进行比对。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测试对象安全性检测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样品状态判定装置包括第四模块,所述第四模块配置用于对从同一待测样品至少两次收集到的光谱信号的相似度进行计算。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试对象安全性检测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测试对象安全性检测设备还包括:激发光调制模块,所述激发光调制模块用于将激发光调制成具有大于或等于500毫秒的间隔的至少两组激光脉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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