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针对肢体冲突行为的告警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服务器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02312.8 | 申请日: | 2017-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244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5 |
发明(设计)人: | 李恒;刘光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G08B21/02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 代理人: | 官建红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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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冲突行为 肢体 告警 视频图像 输出结果 卷积神经网络 司机 视频图像转换 存储介质 告警信息 实时采集 数据格式 所处位置 转换格式 上半身 服务器 实况 场景 冲突 安全 | ||
一种针对肢体冲突行为的告警方法,用于解决如何在针对司机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下实现安全有效的及时告警的问题。该针对肢体冲突行为的告警方法包括:实时采集车辆上司机所处位置的视频图像,所述视频图像包括司机上半身的场景实况;将所述视频图像转换成指定数据格式;将转换格式后的所述视频图像作为输入投入至预训练完成的卷积神经网络,得到所述卷积神经网络的输出结果,所述输出结果为存在肢体冲突行为或者不存在肢体冲突行为;若所述输出结果为存在肢体冲突行为,则发出告警信息。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视频信息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针对肢体冲突行为的告警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服务器。
背景技术
随着车载行业向着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的迈进,以及行车中存在一些类似殴打司机等肢体冲突事件,人们渴望能有一套可以对与司机相关的肢体冲突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的装置,以便社会向着更加和谐安全的方向发展,减少司机出行忧虑、财产忧虑和生命威胁。
目前市面上针对司机肢体冲突的报警处理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通常是对殴打司机的行为人做出推挡或者电击,这种方法容易对一些因自身身体原因不能承受大力推挡及电击的行为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有生命威胁,使得这种方法不适用于社会的推广和应用。
可见,如何在针对司机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下实现安全有效的及时告警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针对肢体冲突行为的告警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服务器,能够实现肢体冲突行为的自动识别判断并发出告警信息,无需司机主动做出任何动作,减少司机出行忧虑、财产忧虑和生命威胁;同时,无需对行为人实施过渡行为以免造成伤害,适于全社会的推广和应用。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针对肢体冲突行为的告警方法,包括:
实时采集车辆上司机所处位置的视频图像,所述视频图像包括司机上半身的场景实况;
将所述视频图像转换成指定数据格式;
将转换格式后的所述视频图像作为输入投入至预训练完成的卷积神经网络,得到所述卷积神经网络的输出结果,所述输出结果为存在肢体冲突行为或者不存在肢体冲突行为;
若所述输出结果为存在肢体冲突行为,则发出告警信息。
可选地,所述卷积神经网络通过以下步骤预先训练得到:
预先收集训练组样本,所述训练组样本包括用于训练的多个第一视频图像;
预先标记所述训练组样本中各个第一视频图像对应的标准识别结果,所述标准识别结果包括表征肢体冲突行为程度的冲突数值,其中,当冲突数值为最小值时,代表所述标准识别结果为不存在肢体冲突行为;
将所述第一视频图像转换成指定数据格式;
将转换格式后的所述第一视频图像作为输入投入至卷积神经网络,得到所述卷积神经网络的训练输出结果;
将所述训练输出结果作为目标,调整所述卷积神经网络的隐层参数,以最小化得到的所述训练输出结果与所述训练组样本对应的标准识别结果之间的误差;
若所述误差满足预设条件,则确定所述卷积神经网络训练完成。
可选地,还包括:
预先收集测试组样本,所述测试组样本包括用于测试的多个第二视频图像;
预先标记所述测试组样本中各个第二视频图像对应的标准识别结果;
在确定所述卷积神经网络训练完成之前,所述针对肢体冲突行为的告警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第二视频图像转换成指定数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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