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增强风味的新型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13969.4 | 申请日: | 2017-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7797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25 |
发明(设计)人: | 吴侯;T·V·约翰;金静雅;K·穆拉诺;R·万泽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际香料和香精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2/52 | 分类号: | A23L2/52;C12G3/06;C12C5/02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吴小瑛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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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增强 风味 新型 组合 | ||
1.一种用于增强酒精消费品或无酒精饮料中的酒精感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添加嗅觉有效量的(3S,8S,9S,10R,13R,14S,17R)-17-((1R,4R)-4-乙基-1,5-二甲基-己基)-10,13-二甲基-2,3,4,7,8,9,10,11,12,13,14,15,16,17-十四氢-1H-环戊二烯并[a]菲-3-醇的步骤,其中所述嗅觉有效量为十亿分之3重量份或更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嗅觉有效量为十亿分之3重量份至百万分之5重量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嗅觉有效量为十亿分之3重量份至百万分之1重量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嗅觉有效量为十亿分之3重量份至十亿分之250重量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嗅觉有效量为十亿分之10重量份至十亿分之250重量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嗅觉有效量为十亿分之3重量份至十亿分之10重量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酒精消费品是选自由蒸馏型饮料、葡萄酒、啤酒和基于酒精的果汁组成的组中的酒精饮料。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酒精饮料选自由无酒精的蒸馏型饮料和无酒精的啤酒组成的组。
9.一种用于增强碳酸饮料中的碳酸化作用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添加嗅觉有效量的(3S,8S,9S,10R,13R,14S,17R)-17-((1R,4R)-4-乙基-1,5-二甲基-己基)-10,13-二甲基-2,3,4,7,8,9,10,11,12,13,14,15,16,17-十四氢-1H-环戊二烯并[a]菲-3-醇的步骤,且所述嗅觉有效量为万亿分之0.1重量份或更高。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嗅觉有效量为万亿分之0.1重量份至万亿分之100重量份。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嗅觉有效量为万亿分之0.1重量份至万亿分之10重量份。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嗅觉有效量为万亿分之0.1重量份至万亿分之2.5重量份。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碳酸饮料选自由碳酸水、苏打水、啤酒、和起泡酒组成的组。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起泡酒是香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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