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致动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16882.2 | 申请日: | 2017-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7565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5 |
发明(设计)人: | 松任卓志;平野慎介;池田笃史;石河智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NTN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2K7/06 | 分类号: | H02K7/06;F16H25/20;F16H25/22;H02K7/116;F16D65/14;F16D125/40;F16D127/02;F16D127/06;F16D129/1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刘影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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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致动器 | ||
1.一种电动致动器,其具备:
驱动部;将来自所述驱动部的旋转运动转换为与所述驱动部的输出轴平行的轴向的直线运动的运动转换机构部;从所述驱动部向所述运动转换机构部传递驱动力的驱动力传递部;对所述运动转换机构部进行支承的运动转换机构支承部;以及对所述运动转换机构部中的进行直线运动的轴部进行收容的轴壳,
所述驱动部具有驱动用电动机和收容所述驱动用电动机的电动机壳体,
所述驱动力传递部具有从所述驱动部向所述运动转换机构部传递驱动力的传递齿轮机构和收容所述传递齿轮机构的传递齿轮壳体,
所述运动转换机构支承部具有对所述运动转换机构部进行支承的支承轴承和收容所述支承轴承的轴承壳体,
所述电动致动器的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部和所述运动转换机构支承部相对于所述驱动力传递部能够连结或分离,
所述轴壳相对于所述轴承壳体能够连结或分离,
所述轴壳与所述传递齿轮壳体以隔着所述轴承壳体的方式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中,
所述驱动部由电动机部和减速机构部构成,
所述电动机部具有所述驱动用电动机和收容所述驱动用电动机的电动机壳体,
所述减速机构部具有将所述驱动用电动机的驱动力减速地输出的减速齿轮机构和收容所述减速齿轮机构的减速齿轮壳体,
所述减速机构部相对于所述电动机部和所述驱动力传递部能够连结或分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中,
在所述轴壳设置有防止所述运动转换机构部的驱动的锁定机构部。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中,
所述驱动部和所述运动转换机构支承部相对于所述驱动力传递部能够在所述驱动用电动机的输出轴方向上连结或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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