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触觉组件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21096.1 | 申请日: | 2017-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9583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4 |
发明(设计)人: | A·范阿贝马;W·沃斯;J·容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帝人芳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N2/58 | 分类号: | B60N2/58;B60N2/70;B60N2/9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刘敏;吴鹏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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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触觉 组件 | ||
1.用于车辆座椅或用于能放置在车辆座椅上的护套的触觉组件,所述触觉组件包括至少一个触觉致动器(5)、至少两个支承层(3,4)和具有至少一个腔室(2)的基体层(1),其特征在于,该触觉致动器布置在第一支承层(3)上,并且第一支承层布置成延伸入所述腔室中而不与该腔室的底部(6)接触,并且所述触觉致动器在所述腔室(2)中布置在第一支承层(3)上,使得所述触觉致动器不与所述腔室的侧壁或底部(6)接触,并且该腔室的开口(7)由第二支承层(4)覆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第一支承层(3)具有比所述第二支承层(4)更高的弹性。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第一支承层(3)和/或所述第二支承层的至少一个区域具有至少1GPa的杨氏模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基体层(1)为发泡材料层。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腔室的开口(7)的表面面积在3cm2至80cm2的范围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腔室(2)的深度在0.5cm至5cm的范围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触觉组件还设有将触觉致动器与控制单元连接的连接件。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该触觉组件向车辆座椅的乘客传送导航和/或警告指令。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第一支承层和所述第二支承层彼此独立地选自织物、箔、膜和皮革。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触觉致动器既不直接地,也不通过所述第一支承层与所述腔室的侧壁或底部(6)接触,该触觉致动器不会被所述基体层的材料夹紧。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第一支承层和所述第二支承层在所述基体层的表面的至少部分上延伸,所述基体层围绕所述腔室的开口。
12.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区域位于覆盖或围绕所述腔室的开口(7)的区域中。
13.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发泡材料层为聚乙烯发泡材料层。
14.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腔室的开口(7)的表面面积在7cm2至50cm2的范围内。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腔室的开口(7)的表面面积在12cm2至30cm2的范围内。
16.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触觉组件,其中,所述腔室(2)的深度在1cm至3cm的范围内。
17.一种触觉系统,其包括软件、控制单元和根据权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触觉组件。
18.一种车辆座椅或车辆座椅护套,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触觉组件或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触觉系统。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车辆座椅或车辆座椅护套,其中,所述触觉组件布置在所述车辆座椅的底部和/或背部处或所述车辆座椅的底部和/或背部中或者所述车辆座椅护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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