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辅助照明装置的机动车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38782.X | 申请日: | 2017-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115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05 |
发明(设计)人: | 马里奥·多纳托·圣图奇;斯特凡诺·巴尔托洛齐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乔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J6/00 | 分类号: | B62J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晖;李丙林 |
地址: | 意大利*** | 国省代码: | 意大利;IT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辅助照明装置 前部 中心部 侧向 激活 可操作地 纵向轴线 后轮 电控制 后灯 前轮 停用 头灯 发动机 牵引 照亮 延伸 | ||
1.一种机动车(1),包括:
-机动车本体(2、3、4),沿纵向轴线(L-L)延伸并且具有前部(2)、尾部(4)和包括在所述前部(2)和所述尾部(4)之间的中心部(3);
-至少两个轮(5、6),约束到所述机动车本体(2、3、4),包括前轮(5)和后轮(6);
-牵引发动机(7),约束到所述机动车本体(2、3、4)并且可操作地连接到所述轮(5、6)中的至少一个;
-至少一个头灯(12),固定到所述前部(2);
-至少一个后灯(14),固定到所述尾部(4);
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辅助照明装置(30),所述第一辅助照明装置固定到所述机动车本体(2、3、4)并且适于被电控制以便被激活和停用,其中所述第一辅助照明装置(30)被布置和定向成使得,当被激活时,其照亮位于所述机动车本体(2、3、4)的所述中心部(3)的下方和/或侧向的地面部分(G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1),包括电子控制单元(100),所述电子控制单元可操作地连接到所述第一辅助照明装置(30),以便激活和停用其,其中所述电子控制单元(100)如此用于当所述机动车(1)的速度低于阈值速度时,自动激活第一照明装置(3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动车(1),其中,所述阈值速度的绝对值大于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1),其中,所述阈值速度大于或等于5km/h。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1),其中,所述第一辅助照明装置(30)布置在所述中心部(3)中并且其朝向地面定向。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1),其中,所述第一辅助照明装置(30)具有主发射光轴线(D1),所述主发射光轴线在横向于所述纵向轴线(L-L)的方向上定向并且面向地面。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1),其中,所述中心部(3)包括平台(35),并且其中第二辅助照明装置(30)放置在所述平台(35)之下。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动车(1),还包括可操作地连接到所述电子控制单元(100)的微光传感器(105),并且其中所述电子控制单元(100)被编程为无论所述机动车(1)的速度如何,当检测到一定程度的环境照明时,将所述第一辅助照明装置(30)保持关闭。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动车(1),还包括可操作地连接到所述电子控制单元(100)的无线电接口(103),并且其中所述电子控制单元(100)被编程为当所述速度等于零时以及当从所述无线电接口(103)接收无线电控制信号时,激活所述第一辅助照明装置(30)。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1),其中,所述第一辅助照明装置(30)包括两个辅助照明装置,所述两个辅助照明装置放置在相对于所述纵向轴线(L-L)的相对侧上。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1),包括至少一个支架(10),所述至少一个支架适于被移动以便选择性地呈现休息操作位置和工作操作位置,其中,在所述工作操作位置,所述支架具有倚靠着地面部分的至少一个端部分,侧向放置和/或在所述机动车(1)的本体之下,还包括第二辅助照明装置(50),所述第二辅助照明装置适于照亮所述支架(10)或使其明亮。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机动车(1),其中,所述第二辅助照明装置(50)如此用于当所述支架处于所述休息位置时,照亮所述支架(1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比亚乔公司,未经比亚乔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80038782.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鞍乘型车辆的支架支承结构
- 下一篇:包括用于停放操作的辅助照明装置的机动车